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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时应如何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9 08:26:39 来源: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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