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定于2015年6月下旬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告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6月下旬。
二、建议会议的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州人民政府提请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借款的议案》;
(五)审议州人民政府提请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借款展期的议案》;
(六)审议州人民政府提请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富滇银行非标准化债权融资的议案》;
(七)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的报告(书面);
(八)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书面);
(九)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书面);
(十)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的报告(书面);
(十一)人事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