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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发布日期:2016-07-23 08:0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随着雨季来临、气温升高,野生菌已大量上市,目前,是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今年5月份以来,我省多个州(市)相继报告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我州野生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误食有毒野生菌,会因为其中含有的毒肽、溶血素、生物碱、红菇素等毒素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死率高、风险极大。为有效遏制和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出售野生菌类,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因食用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广大消费者应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的野生菌类。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严格加工,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消费者到餐馆食用野生菌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三、野生菌不宜凉拌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所含成分与乙醇发生不良反应引起食物中毒。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家庭食用野生菌中毒后应采取急救措施,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稀盐水,然后用汤勺柄、筷子等物品刺激喉部进行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减少有毒物质的吸收,防止病情加重,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液体,防止脱水导致休克;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消费者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各种各类型集中供餐单位和野生菌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向本辖区、本行业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科普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提高防范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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