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在设施农用地上盖猪圈合法吗?以及审批流程 |
留言日期 | 2021-12-30 |
发言内容 | 本人家住金山镇的鲁家村委会,计划在晾晒场上(晾晒场已硬化了20年,此前一直用于晾晒粮食)盖一间猪圈,目前已经动工,基础已经建好。村委会书记来现场查看说不合法,下发整改通知书,让拆除恢复原样。想咨询下在自家晾晒场上盖猪圈,又没有占到耕地与基本农田;猪圈用地性质属于设施农用地,粮食晾晒场也属于设施农用地,符合国家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局的相关文件及法规。为什么村委会书记说不合法?在自己的设施农用地上盖猪圈违反了哪条政策文件以及法律规定?我查阅了楚雄州及禄丰市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并未找到违反的规定。在本村因为盖猪圈被村委会下达整改通知的就有三四家,都是村委会说违法。希望政府办解惑?谢谢 |
联系人姓名 | 吴*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2-01-05 |
回复内容 | 关于“农村在设施农用地上盖猪圈合法吗?以及审批流程 ”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2016年,反映人在320国道旁新批宅基地120平方米,新建房已于2018年搬迁入住,老房目前尚未拆除,不再符合新批宅基地条件。 2022年1月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反映人宣传了当前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政策和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审批政策,告知其建盖畜厩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反映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并承诺于近期进行拆除违法建筑。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