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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旧小区改造问题
留言日期 2021-11-23
发言内容 我是惠民路水泥厂小区的住户,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改造后小区环境确实有了很大改变,在小区改造过程中我了解到屋顶防水也在改造范围,但我们小区没做防水,我住在顶楼下雨天就漏雨,到负责项目的单位找过,回复说要大多数住户同意才可以做,我也试着找过住户签字,但效果不好,没几个人签字,到老旧小区指挥部问,回复说没有单位管的由产权单位负责,我又找到惠民路社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回复说让我们自己去做工作,既然是一项惠民工程就要解决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小区也改造完了,我想问一下这项工作到底由谁来做,小区防水还能不能做。
联系人姓名 晁**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1-11-27
回复内容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禄丰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文件》(禄旧改指发〔2020〕2号文件)关于“屋面防水改造是一项整体性的施工工程,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施工将由专业的施工单位来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住户架设在屋面隔热块上的太阳能板、水塔及管道全部拆除,但对在拆除、安装过程中非人为损坏的器材及相关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且将会暂停使用一段时间的太阳能”之规定,要进行小区屋顶防水改造,需征求98%的住户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因在屋面防水改造期间,小区住户无法正常用自来水及太阳能,从而影响其正常生活)。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