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楚雄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时间:2023-11-24至2023-12-07 留言数:0 点击数: 【征集结果】
为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州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2022〕25号)文件精神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楚雄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一、登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楚雄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文本;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cxzfgk@163.com ;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寄至:云南省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邮政编码:675000)。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