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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优化消费环境促市场主体增长

发布日期:2022-03-15 10:41:30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张从华 王宗华 点击:[]

“您好,我们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为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对全县大米经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请您予以配合。”这是近期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家世界超市粮油经营区,对企业经营的大米质量进行抽检的一个场景。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事关人民安全、事关群众利益。大姚县牢牢把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主线,努力优化群众消费环境,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健全完善了12315消费维权网络和消费维权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督促经营者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大姚县“3·15”平台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48件,办结148件,处理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1万元,有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大姚县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学校、农村,开展了集体聚餐、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各类单位6131家(次),监督抽检经营企业、学校食堂、餐饮、农产品等不同业态881个批次,实现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通过抽检,发布“净餐馆”红黑榜43期,黑榜曝光存在问题餐饮店96家,红榜表扬达标餐饮店119家,开设“违法行为曝光台”3期,曝光违法违规企业30家,筑牢了全县食品安全的坚实屏障。

民生利益无小事。在优化群众消费环境中,大姚县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消费市场和城乡接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大力整治与民生领域息息相关的假冒、侵权、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行为。2021年,立案查处各类案件258件,罚没款151万元,创大姚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最高水平,居全州乃至全省前列,确保了全县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公平的市场秩序,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了大姚县市场主体增长。2021年,全县净增市场主体2254户,完成州政府下达全年净增任务的154.3%;新发展市场主体3217户,完成州政府下达全年新发展任务的122.2%。市场主体总量达18233户,进一步夯实了全县经济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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