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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2532300MB1062035R-/2023-0130001 | 公开目录:业务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30日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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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依法治州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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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依法治州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2022年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依法治州工作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 十大精神,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移民为重点,牢固树立依法搬迁、依法移民、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以及楚雄州“八五”普法规划,把依法治州工作贯穿于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全过程,有效推进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了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在发展中能致富”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现将一年来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了把依法治州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长为成员的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一名副主任负责抓依法治州工作,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单位依法治州日常工作,努力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并把依法治州工作作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促进新时期移民搬迁安置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依法治州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对待,列入党组重要工作事项,党组定期听取依法治州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依法治州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和办务会议研究3次。坚持把依法治州工作与依法移民搬迁安置、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与移民工作一起谋划,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同向发力,做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到哪里,依法治州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依法治州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取得实效,为做好依法治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州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意识,以“为民、务实、清廉、创新”的作风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首要任来抓,把学习放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穿于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每周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主题学习日制度,采取集中学习教育与日常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与集中讨论、个人自学与交流学习心得相结合等方式,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学习计划,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举办《信访条例》学习讲座1次,在干部职工中常态化开展“尊法、学法、信法、守法、用法”学习教育。全年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1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2次,干部职工学习“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以案释法”学习1次,组织干部职工到楚雄市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次,通过单位微信群、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网站宣传依法治理及移民政策法规,解读移民政策,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走廊,让法治宣传进机关,入脑入心。在学习中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学习与运用相统一,努力做到“八个结合”:一是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二是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州相结合,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做到学法、敬法、守法;三是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相结合,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工作落在实处,走在前列;四是与做好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相结合,做到依法搬迁、依法移民,确保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五是与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发展工作相结合,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作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确保党的移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移民群众增收致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六是与做好移民信访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认真做好移民群众来信来访,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认真开展送移民政策下乡到基层工作,变移民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宣讲移民政策,化解移民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谐;七是与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八是与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行动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干部作风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培养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习惯养成,使尊法、学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干部的共同追求,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水平,筑牢依法治国根基。
(三)坚持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移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为了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在发展中能致富”,切实做好新时期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充分地发挥法治在移民搬迁安置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搬迁安置贯穿于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的全过程,依法依规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
1.坚持依法依规扎实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移民资金、移民工程、移民项目是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基础。为了加强和规范移民资金和工程的管理,提高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移民安置任务的完成。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做好观音岩、乌东德水电站和全州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在移民工程建设管理上,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公开招标投标,选择有资质、有能力、守信誉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委托第三方做好移民工作进行综合监理,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全程参与移民安置工作。在实物指标调查、征地补偿、确定移民安置方案等过程中,采取听证、公示、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移民意见,接受移民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严格按程序操作,依法依规开展移民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移民代表参与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维护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加强移民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移民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经济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和移民群众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有效推进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移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2.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切实加强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和直补资金发放工作,2022年全州33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核定移民后期扶持人口57244人,各县市财政局、移民办都按照核定的后扶人员名册,把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到乡(镇)农村信用社开好的移民个人存折账户上,移民凭个人存折到信用社支取,在整个资金兑付过程中,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同时,打通移民后扶直补资金最后一公里,建立移民后扶直补资金“一卡通”服务,方便移民支取和各级依法依规监督管理。后期扶持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规划先行,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工程竣工决算验收制,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每年对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审批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人口核定与动态管理情况,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等专项稽查,切实加强对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项目资金做到依法依规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现象发生,推进了项目依法依规有效实施,确保了资金安全、干部安全、项目安全,资金发挥效益。
3.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把依法治理与加强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同管党治党,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相结合,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组织并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肃性和纯洁性。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坚持集体谈话与个人谈话相结合,交心谈心与问题查纠相结合,加强党内日常监督,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提醒谈话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作决策时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发扬民主、正确集中,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决定,并主动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组书记、主任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按程序决策与执行。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对单位干部职工出差下乡实行分管领导先审批后下乡,驾驶员实行先开具派车单,后出差下乡的管理办法。公务接待中都按标准按规定从严控制,本着热情大方节俭的原则,减少陪客人员,业务招待费严格控制在标准范围内,没有发生干部职工违反规定铺张浪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单位内部的日常经费支出,按有关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大项开支需要有经费支出概算,召开局务会议讨论,主动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接受监督。领导干部下乡出差或参加公务活动,不提额外要求,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严格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4.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履职行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构建和谐机关的重要举措,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领导活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制度》等20项制度的基础上,把科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与推进依法治州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严格、规范的制度来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管理环境,用制度来规范人们的履职行为,规范人们的言行,用制度约束人,用机制激励人,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学有目标,履职有章可循,为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5.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移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的有效方法,贯穿于移民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移民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及时处理信访案件。认真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把《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对《信访工作条例》及怎样做好新时期移民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讲座。制定出台了《2022年班子成员联系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化解重大矛盾工作方案》,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化解重大矛盾工作制度。8月18日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带领搬迁办信访工作人员深入元谋县,组织了由县委政法委、县政协、信访局、搬迁办、元马镇政府、乌东德水电站指挥部、县移民信访矛盾化解专班工作组、元马镇东城社区官能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信访当事人参加的移民信访矛盾纠纷解决现场调解会,依法依规有效化解了杨德文在乌东德水电站建设中征占用村民小组在“四荒”拍卖中的荒山荒地补偿利益分配,为元谋县调解因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占用的集体土地与承包大户或购买人之间的利益分配纠纷找到了突破口、平衡点,以点带面推动了移民信访问题成批解决。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州搬迁安置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39批,59人次,排查突出信访6件,化解6件,有效维护了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库区和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切实做好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等次的通报》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办党组高度重视,把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作为教育干部职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认识,推进依法治州、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移民工作的一次契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整改完成时限,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并按照7月19日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依法治州工作约谈要求,对照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查找差距,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底,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评价等次通报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全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促进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和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和谐。观音岩水电站楚雄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经过各级层层开展自验和组织验收,2022年 6 月至 8 月经终验委员会专家组进一步复核验收,云南省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工程竣工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委员会验收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楚雄州观音岩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圆满收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收尾工作有序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成绩斐然,项目推进、资金支出进度位于全省优秀行列,受到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的高度评价,2022年11月24日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下达的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中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获奖励项目资金1000万元,实现了楚雄州搬迁安置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历史性突破。2022年全州没有发生移民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大规模移民集聚上访,没有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没有发生因移民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党的二十大期间没有发生一个移民赴省进京上访。
三、2022年度“法治建设”自检自查评分
对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和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自检自查评分49.5分,具体评分如下:
(一)立法工作自评10分。1.加强地方立法相关工作自评2分;2.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自评2分;3.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自评6分
(二)守法普法工作自评25分。1.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自评8分;2.落实普法责任自评13分;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自评4分。
(三)组织保障自评11.5分。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有力推进中未组织开展相关法治督察工作扣0.5分。
无加分项和扣分项。
四、存在的问题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学用转化还有差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与实际结合深度不够,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观念树得还不牢,日常业务工作做得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研究少,个别干部认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枯燥乏味,学法、用法、守法内生动力不足,主动学习、自觉学习精神不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不够。依法治州工作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形式单一,新颖活泼的宣传手段采用的不够,新兴的网络等普法宣传渠道应用有限,依法治州工作的效能还没有完全转化为依法治理的实践。
(三)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依法治州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干部职工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工作力度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强。
(四)依法办事意识淡薄。部分移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不强,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和法不责众的思想,“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情况。
五、2023年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列入党组重要工作内容,全面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移民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深入总结近年来法治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和不足,推动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教育工作更加入脑入心,不断培养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习惯养成,使尊法、学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干部的共同追求,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水平,筑牢依法治国根基。
(三)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把依法治理与移民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强化法律在工作中的权威地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回应,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深入开展信访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让当事人真正认识到依法依规才能公正有效地解决问题,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四)创新全面依法治州工作。按照《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要求,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开辟专栏,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引导移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培养“法律普及人人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的精神,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为建设平安库区,实现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