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关于给予禄丰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创业就业能力建设和就业扶持项目审查立项的请示》(禄搬请〔2022〕23号)已收悉,根据《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7〕171号),我办委托工程咨询单位于10月9日组织专家及州、县相关单位人员对《楚雄州禄丰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创业就业能力建设和就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开展了技术审查工作,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满足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审查单位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经第十一次党组会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立入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
二、同意审查单位出具的《楚雄州禄丰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创业就业能力建设和就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意见。
三、同意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同意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实施进度安排。
四、同意项目估算总投资33.48万元,其中:培训费29.8万元,其他费用3.68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西安亚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楚雄州禄丰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创业就业能力建设和就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意见
楚雄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