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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3-1019010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退役士兵转业安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成文日期:

楚雄州退役士兵转业安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