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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0-0923001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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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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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1000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为组长的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对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州委杨斌书记专题听取了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汇报,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就如何提升退役军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州委副书记、州政府迟中华州长对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做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基础、建机制、强服务、谋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边谋划发展、边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州退役军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建强机构,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一是高效完成机构组建。认真落实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相关精神,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州、县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于2018年11月29日同步挂牌成立,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州、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组建工作,切实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组织体系,机构组建工作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中走在了前列。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构建中,经过探索形成的“六清一上墙”工作法和楚雄市、双柏县提高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能力建设的措施,得到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充分肯定。二是全面优化工作职责。坚持谋定而动,及时制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三定”规定,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将民政部门和人社部门的退役军人安置、军官转业安置等相关职责进行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深化业务融合,确保新老机构平稳过渡、人员有序转隶、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中共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制度》《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规则》等23个制度办法,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强化纪律约束,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运转规范化。
(二)提高站位,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将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履行职责使命的首要任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召开了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制定了《中共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并强化督促检查,着力抓好工作落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认真组织开展局党组班子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和读书班学习,围绕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找准找实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差距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四是全面建强基层党组织。召开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任务,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为推进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突出重点,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扎实开展州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按照“助跑挑起摸高”要求,确定了创新争优和担当履职2个方面的10项比拼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信息采集等一些重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信息采集工作精准精细。采取“四个结合、五个精准”的措施,如期完成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为进一步“精准”服务退役军人,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悬挂光荣牌工作全面完成。把悬挂光荣牌工作作为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推进军人军属荣誉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三到位、三落实、三确保”的工作措施抓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2019年工作简报第五期专刊印发了楚雄州的经验,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在《中国退役军人》杂志上刊载了楚雄州的具体做法。
移交安置工作优质高效。强化政策落实,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各得其所”的原则,根据军转干部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以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为目标,科学制定安置方案,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发专项通报给予肯定。全面推行“阳光安置”,圆满完成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
保险接续工作有力推进。为认真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强化业务培训的“四强化”措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9个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县市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强化风险防控,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判,提出精准有力的措施,强力推动保险接续工作。省退役军人厅在关于“两保接续”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中给予了充分肯定,“楚雄州靠前开展工作,率先实现全省养老缴费环节‘零’突破”,全州保险接续受理率位居全省第三。
(四)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退役军人满意”为标准,主动适应退役军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
信访维稳工作平稳有序。坚持“退役军人的事就是我们的事,退役军人局就是退役军人的家”的理念,疏通诉求渠道、强化思想引导、加强政策解答,统筹解决退役军人在补助、医疗、就业等问题中的合理诉求。从制度机制层面加大督察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做到了“北京不去、云南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全州涉军群体总体稳定。
就业创业工作创新推进。加大培训力度,精心组织岗前适应性培训班,退役士兵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提升就业保障水平,组织开展2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40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200余人;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创业,在全省首届 “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上取得了“一金一铜”的优异成绩;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力度,与建行楚雄州分支行等6家驻楚金融机构签署了拥军优抚合作协议,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优惠便捷的服务。
拥军优抚工作提质增效。落细落实退役军人各项待遇,严格执行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制度、重点优抚对象的节日慰问制度,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组织全州各类伤残军人、参战军人、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到云南省荣誉军人服务中心进行短期疗养,有效提升退伍老兵、革命功臣的归属感、社会荣誉感和自豪感;精心组织“八一”建军节军事日活动暨双拥工作座谈会、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认真组织参加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我州宋立国同志被评为10名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之一,黑光赐等6名同志被评为“云南省模范退役军人”,彭元锋同志被评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英模、关爱功臣的良好风尚,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3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73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17万元,占总支出的46.15%;项目支出394.57万元,占总支出的53.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17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57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扶贫、信访维稳、培训、保险接续、机关日常运行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春节慰问、“八一”活动及慰问、日常运转、扶贫、信访维稳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96.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5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年初预算时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未做车辆预算,年中公务用车划转本单位,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占73.9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2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楚雄调研、县级到单位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1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99万元,固定资产55.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1111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公开表.xlsx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