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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3-0927009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文  号:楚卫复〔2023〕39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刘亚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列项实施机关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加大二孩、三孩生育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如何加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建设,助推三孩政策的实施,事关本地区人口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部署,楚雄州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普惠优先、社会参与,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构建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体系,促进婴幼儿照护工作有序发展,助推三孩政策的实施。

一、加强托育机构建设的顶层设计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部署,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0〕37号),由州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楚雄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楚卫发〔2020〕8号)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行业出台了《楚雄州新设立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试行)》,全州10县市均出台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12月20日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发〔2022〕24号)中明确“十四五”期间的托育发展工作目标,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婴幼儿托位达到4.5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普惠性托位达到2.7个以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0%,全州建成托位110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6600个)以上。

二、推进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落地

一是为加快推进我州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34号)精神,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49号),制定了22条措施。二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州养老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试行)〉的通知》(楚办通〔2023〕23号),在养老和托育服务方面各设立了17个主要发展指标。三是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有关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牵头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会同州委宣传部、州教育体育等17部门于印发《楚雄州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楚发改社会〔2022〕90号)。四是争取到牟定县学勤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0平方米,新增托位160个,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60万元。

三、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一)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网络体系。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幼儿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2025年前,每个县市至少建立2个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农村区域托育服务机构服务覆盖率显著提高;新建住宅小区做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大幅提升。一是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在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二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新建幼儿园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2—3岁幼儿托班。全州所有公办幼儿园按2023年每园不少于10人、2024年每园不少于15人、2025年每园不少于20人的规模招收2—3岁幼儿托班。三是新建住宅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5个托位配套建设服务设施。四是到2025年,全州建成托位1100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6600个)以上。

(二)加快婴幼儿照护机构和设施建设。一是努力建设一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且具有示范性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二是实施托位补助政策,即分年度完成省下达我州托位建设任务,省级将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三)加强综合监管和示范带动。一是各级政府要强化托育服务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各司其职、合作高效、综合监督的新型托育服务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等级评估、执法检查、应急处置、机构关停等制度。二是省级示范托育机构。以创建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工作为契机,楚雄州卫生健康委下发了《楚雄州创建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工作方案(试行)》(楚卫发〔2023〕4号),深入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示范活动,逐步建立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运营、服务、人才、管理、安全等标准、规范、办法、指南,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行业品牌机构和服务产品。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正亮,0878-338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