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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2-1001010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1日 文  号:楚卫复〔2022〕86号
标 题: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楚卫复〔202286

 

 

对州政协十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

    

 

民革楚雄州委

提出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的提案(第163号),由州卫生健康委主办,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协办,州卫生健康委收到提按后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针对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合同楚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充分调研、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关政策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规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32号)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使用和单位的公益性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工资人员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项目。 实施绩效工资后,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只能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制度,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

(四)根据国家关于津贴补贴的规定,目前我州事业单位执行的国家统一规范的津贴补贴主要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岗津贴,乡镇岗位补贴等。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32号)规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历来都有明确规范的政策,并且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的制定权限均在国家和省。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项目是指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量内设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发放项目,相关项目可以叫岗位津贴、加班补助等,但是总量内设置的项目与国家统一规范的津贴补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2010年实施绩效工资以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均由各单位根据政策规定制定考核制度和分配办法自主进行分配,行政管理部门均未对事业单位分配进行干涉。按照政策要求,鼓励公立医院探索项目工资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制度。同时要求事业单位在分配中必须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楚雄州公立医院两个允许政策落实情况

2020年起,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5号)规定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严格对照文件规定程序及核算方法,对州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进行了核定。在核定过程中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沟通,明确职责分工,不缺位不越位。

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进行计算,难于计算出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其原因是通过计算发现各医院卫生材料、检验或者化验增幅会超过了医疗收入的增幅,按政策要求(公立医院药品、卫生材料、检验、化验收入较上一年的增幅不超过医疗收入的增幅,否则该项收入须从医疗收入中扣除),减去增幅超过项后,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就为负数。20204家州属公立医院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均负数,2021年州二院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1185.3万元,按政策给予核增绩效工资总量711.18万元。2022年拟考虑疫情防控因素,进行核算各公立医院可供分配收支结余数,目前州财政局和州卫生健康委正在进一步研究当中

感谢民革楚雄州委对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