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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卫复〔2020〕41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
答 复
民建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近年来,楚雄州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9年我州签约服务以“签约一人、服务一人、履约一人”为重点,多措并举,做实做细签约服务,提升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全州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566个,参与签约家庭医生 3159 人,完成签约96.9万人,签约率为35.38%。其中完成重点人群签约34.8万 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73.33%,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2.96万人,签约率为100%(剔除无法签约的外出务工、服刑、服役等)。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近年来我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经费筹集困难。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36元中的个人承担12元收取困难。二是医保门诊政策保障较低。对一些签约的、需要长期居家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500元门诊包干费用较低。三是医保政策杠杆作用不给力。目前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医保报销比率差距不大,医保政策对引导就医及分级诊疗的杠杆作用发挥不明显,阻碍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首诊的执行。四是优质医疗资源依然紧缺。由于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群众看病就医往往一号难求、一床难争,家庭医生为帮服务对象联系转诊、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困难较大;基层医疗设备缺乏、留不住人才等问题,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群众医疗需求;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需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还需持续用力。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改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一是改进签约方式。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证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疾病患者为重点。我州不对签约数量作要求,不盲求签约率,但对重点人群以及农村村低保(五保)户等应努力做到“应签尽签”。今年开始,全州采用“年末集中签约、次年服务”的模式开展签约和服务。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的所有人群(含重点人群)取消纸质签约手册填写,统一以家签信息系统电子协议为依据,有需要时可打印使用。原纸质签约手册中政策解读、健康教育宣传等内容,将以微信公众服务号、其它信息渠道代替呈现。
二是优化服务管理。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的组织管理,以乡镇为单位逐步实现以县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每个家庭医生团队作为服务的基础单元,是签约居民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慢病管理中心作为辖区内的签约服务调度指挥中心,承担辖区内团队管理及团队服务调度职责,根据团队数量、辖区居民数,合理划分每个团队的责任区域,督促团队及时、规范完成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医共体牵头医院中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或指导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办公室),负责医共体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的统筹管理。签约服务以团队服务的形式开展,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理人员、以及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每个团队至少2人,其中1人为家庭医生。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有条件地地区可吸纳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对于服务需求高、服务半径大、任务重的地区应扩充县级专业机构、综合医院医务人员增设团队。
三是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围绕签约服务对象达到规范化健康管理的核心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签约服务相关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等制度,密切家庭医生团队与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门诊治疗、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对不同人群、不同服务需求提供精准的健康服务。各地要利用好信息化监管工具,主动在信息系统中开展监测评价,动态分析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持续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努力使家庭医生首诊率、团队转诊率、签约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医生团队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依法执业,集中服务为主,上门或巡诊服务只作为一种补充模式,重点针对外出不便并具备相关服务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签约人群提供。原则上除医疗急救和经批准设置的家庭病床外,不得在非医疗场所提供打针、输液等有医疗风险的诊疗服务。
四是促进分级诊疗实施。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加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紧密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医共体牵头医院的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要与乡镇级慢病管理中心共同完善签约居民双向转诊管理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畅通转诊通道,落实双向转诊。鼓励探索建立全科—专科联动协作机制。在县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家庭签约服务技术指导团队,在基层机构设置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签约居民“协同”医疗服务。
五是完善绩效工资保障政策。落实“两个允许”,实施好《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楚人社通〔2019〕111号),落实好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一是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值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等项目,同时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对全科医生按照每月300—5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三是保障经费来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原则上不增加财政负担。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的报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可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六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动员签约居民使用居民版APP,与签约医生建立稳定服务关系,接受远程咨询、服务预约、查看本人体检信息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感受度。鼓励签约医生采取推送健康信息和服务政策、服务提醒等方成增加服务频次。以身份证为主索引,将县域内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到的各类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归集到个人名下,为签约居民全方位展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信息。加快建立全州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家庭医生签约“非卡户”服务手册取消后的衔接工作。加快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的核查完善,严把数据质量关,力争通过今年努力在2021年建立起能够支撑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和经费兑现的信息系统,力争再用一年时间到2022年建成基本公共卫生电子信息档案系统,实现去纸质档案的目标。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钱勇,3389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