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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卫复〔2020〕68号
对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8号
提案的答复
民建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州医务人员执业安全环境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提案中分析: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群众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需求日益增高。医务人员工作风险高,精神压力大,而且医疗环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所以提出进一步改善我州医务人员执业安全环境的提案建议,我委非常赞同。
一、我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基本情况
2020年末有医疗卫生机构数1756个,其中:医院78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40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7所;其他卫生机构1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150人。其中:执业医师5392人,注册护士10265人。截止2020年上半年全州共有167家医疗机构被评为平安医院创建合格单位,其中州级公立医院5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42家,乡镇卫生院101家,民营医院19家。我州历年来高度重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放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通过多年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各医疗机构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涉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执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在“创建平安医院”过程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建立了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联动机制,加大了对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的“医闹”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二是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建立了保卫机构,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治安联防机制,落实必需的保卫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提高了自防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群体性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分级响应制度及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四是继续推进以州为单位统筹医疗责任保险。2020年1-8月,共有医患纠纷85起,通过医疗责任险已处理完结55起。四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广播、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无私无畏、忘我奉献的高尚情操,引导患者正确理解和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理性、客观、公正地对待医疗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为医院和医务工作者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六是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和编制,缓解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不足。
二、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一是医院警务室建设不规范;整改措施是三级医院必须设立警务室,二级以上医院和本辖区内重点医院稳步推进建设警务室。警务室建设要按照公安警务室建设标准设立,统一警务室外观标志标识,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医院警务室内部功能区设置科学合理,建设要满足矛盾纠纷调解室、视频监控室、微型消防站三项功能的需要。医院警务室工作要以医院内部治安防控、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为主要职能,辐射医院周边治安巡逻防控。二是医院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力量薄弱;整改措施是强化医院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建设,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医院要根据工作量、人流量、地域面积、建筑布局以及本区域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和聘用足够的保安员,配齐配全必需的安全防范装备和通讯设备。要加强医院内守护巡查管理,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可疑情况,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要加强医院门(急)诊、候诊区和缴费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医院供水、供电、供氧、“毒、麻、精、放”药(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的24小时值班守护。各县市公安局要指导医院组建安保力量,对安保力量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三是医院技防物防建设滞后;整改措施是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要求,各医院要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四个系统建设,实现四个系统的互联互通。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监控室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要在医院门卫室、各科室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确保发生突发案事件时能及时通知保卫人员迅速处置。有条件的医院要安装安检设备,严防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医院时,要将四个系统建设纳入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各县市公安局要加强对医院四个系统建设的指导,确保安全防范设备正常运行。四是警医联动机制不完善;整改措施是各县市公安局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医院周边治安整治,切实净化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要根据《楚雄州预防及打击“医托”实施细则》,通过对涉“号贩子”、“医托”警情的警情研判和社情民意的反映,积极采取外围走访、秘密侦查,突击抓捕等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根据本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职业医闹”的打击行动,通过深入摸排、深挖幕后,坚决铲除医院及周边存在的涉黑涉恶团伙,坚决打处影响医院治安秩序的犯罪团伙。五是完善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和舆情处置机制。各县市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完善医院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抓好预案演练和预案的落实准备工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内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包括在医院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违规停尸、围堵大门、寻衅滋事甚至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案事件处置。对涉医舆情危机事件,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正面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全社会对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的理解和支持。
衷心感谢您委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杨建坤,339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