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政策的运作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就医用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行药品零差率,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转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从原有的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以及国家财政补助三大收入来源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80%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由各级财政补助,10%由医院自行消化。
为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出台《楚雄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实施方案》,明确财政对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今年再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会诊、手术、中医及民族医等诊疗项目,降低普及惠及群众的检验和检查项目,3月10日零时起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一州一策”。全州公立医院药占比由从改革前的45.2%下降到当前的27.46%,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20%提高到31.29%,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率达到80%,破除以药补医改革初见成效。
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找准了患者“看病贵”的痛点,但并非“一招制胜”的绝世武功,医院与药企灰色利益链仍存在,医院过度医疗的不当动机仍存在,最终导致患者看病费用并没有实现实质性减少。诚如你们所提到的药商给医院暗扣、让病人到院外自费购药以及检查检验等项目上诱导患者过度医疗的情况确实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核心在于解决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和分配方式,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是推进机构改革,强化三医联动。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监管等职能职责整合到了州医疗保障局,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二是2018年开始调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取消药占比考核。
三是深化药品供应领域和流通体制改革,出台了《楚雄州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楚雄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通过实行供应链上游改革,挤干药品耗材价格水分,使药品生产商以及中间商产业洗牌,解决在购销环节通过虚增药品价格满足产业链条上各环节的利益的问题。
四是加大医保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州医保局会同州公安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开展“飞行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全州共检查医院123个、药店227个,共发现涉及违反协议规定的医疗机构20个,涉及违规金额44.29万元;发现涉及违反协议规定的零售药店27个,涉及违规金额15.96万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了对两定机关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净化了就医环境。近期再次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工作,重拳出击、铁腕治乱,形成对骗取医保基金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打击和震慑。
五是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深入推进以总额预算为基础,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州23家公立医院按照“一州一策”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DRGs付费方式,实现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住院费用DRGs结算“同病同价”,新的DRGs付费改革“楚雄方案”初步成型。楚雄州人民医院日间手术试点成效明显,日间手术病种费用明显下降。
六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增加医务人员的阳光收入,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考核依据,严禁工资收入与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落实“两个允许”。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以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为重点,统筹推进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防腐体系建设,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
破除“以药养医”绝非“闪电战”而是“持久战”,而实施药品零差率政策仅仅是一个开始,你们所提的建议非常好,解决公立医院收入问题应从“控本增收”入手,其中,“增收”是基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及财政补助都是短期可见成效的良方,在此基础上进行“控本”,实行供应链上游改革,医院成本控制以及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同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解决分配方式问题,控本增收,内外兼修,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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