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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19-1021012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1日 文  号:楚卫复〔2019〕32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49号提案的答复

武定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深度贫困县健康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3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关于“筹集基本医疗设备购置资金895万元,按照《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云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要求配齐武定县11个乡镇卫生院、115个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设备,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

设,顺利通过脱贫攻坚验收”的建议。

落实情况:我委多次积极主动到省卫健委汇报争取,经努力,2019年1至6月共为武定县争取到1560万元资金用于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已经拨付至县财政局。

二是关于“在中央预算内资金不再投资县以下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情况下逐步安排省州财政资金3850万元帮助插甸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新建职工周转宿合110套,有效解决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无房可住的现象,稳定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议。

落实情况:国家仅2013年至2015年安排过乡镇卫生院职工转房建设项目,每套房屋35平方米,每套资金5万元,由于面积小、资金少、而且当时要求每个卫生院原则上只能建6套,造成项目难于实施,因此各省、州对此项目的实施都不是很积极,在此期间楚雄州115个乡镇卫生院共申报建盖186套,其中武定县24套(高桥卫生院、发窝卫生院、白路乡卫生院、田心乡卫生院各6套)占全州的12.9%。近年来我们也积极向省呼吁,建议增加面积和资金,支持建设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稳定基层卫生人员,同时今年年初我委向省卫健委上报了请求支持建设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536套,其中武定县60套,但国家和省无资金支持,州、县财政更加困难,无力筹资,今后,一旦有机会,我们会继续积极争取。

三是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单位收支管理方案,全额返还医疗卫生单位“收支两条钱”管理收入,扣除成本后收益的55%部分用于弥补业务经费不足、5%作为医疗风险保障准备基金,40%用于奖励职工个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待遇,拴心留人”的建议。

落实情况: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激发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2012年我州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在基础性工资中拿出30%作为奖励性绩效,进行二次分配,各地反映此奖励比例太低,不能调动职工积极性,2015年省的政策作了调整,我州及时转发了《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意见文件的通知》(楚卫通[2015]86号)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收支结余中可以提取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原则上奖励基金提取比例为40%左右,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为10%左右,具体提取标准由各县市确定,奖励基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可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进行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县市实行动态调整”,但目前全州各县不一样,有的县有关部门巡察、检查后被叫停,有的县继续执行。下步,我们将从州级层面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同时积极与纪委等部门进行协调,争取全州统一能够执行上级政策,体现多劳多得,一定程度调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持,希望继续给予关心、关注和支持。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自卫平,337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