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5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关于建议“相关部门对健康扶贫政策的严谨性、可行性进行修改或说明,不要让部分人钻空子”的建议。
落实情况:2017年9月27日,省政府办公室厅印发了《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件措施》,在省的政策框架内,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0月20日印发了《楚雄州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在省政府还未出台方案前,我州就参阅了昆明市东川区、大理州宾川县等的做法,并组织卫生、人社、民政、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赴大理宾川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综合外地州做法和我州实际,经反复酝酿、多次征求州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出台我州现在使用的《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从2017年10月份省和各州市政策出台后,省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收集了各州市健康扶贫政策,并分16个大组,若干个小组到各县开展调研督查,覆盖所有的县和大部分的乡镇,通过近一个月的调研,省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综合16个州市情况,认为楚雄州的政策比较科学合理,报销比例比较适中,政策措施既体现了对贫困人口的倾斜,但与非贫困人口相比没有悬崖式政策,政策可持续,2018年下半年以来,省健康扶贫领导小组要求各州县对健康扶贫政策进行纠偏,根据省的标准,我州基本上没有要纠偏的政策。至于苏梅委员所说的,有极个别贫困患者钻空子,不交10%的那部分自付费用的情况,我们一方面是在出台政策前就咨询过律师,表示可以起诉,省级也明确如果发生故意不付费的可以起诉,在“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中也已经注明,并告知,如拒付费用,下次将不给予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待遇,但贫困群众的情况比较复杂,发生拒付费用的医院也还是比较人性化,并没有起诉,而是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另一方面是听到有反映后我们就迅速在全州范围内作了调查统计,当时报给我们的,全州仅楚雄市医院发生过1例,后来也已经补缴,这个问题并不突出。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遵纪守法、诚信就医。
二是关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公众健康知识普及,预防在先,让疾病从源头上就得到有效的控制,以达到真正的健康扶贫”的建议。
落实情况:“预防为主”一直是我国的卫生工作方针,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明确确定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从人员编制、财政保障、工作考核等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完全突出公共卫生和“治未病”。同时,对县级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都提高了财政供养比重,突出公共卫生。十八大以来,“全民健康”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的考核指标已经完全是健康素养、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标,没有一个经济指标,真正做到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公交车、路边广告牌、步道等随处可看见健康知识宣传,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定方案,开展“小手牵大手,健康在校园活动”,定期到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此做法被省卫健委评为“全省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在全省推广。卫生部门切实把重心放到了“预防为主”上,每年结合实际编印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折页不少于3种,各级卫生机构门诊、住院大厅均摆放有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折页,每年,州县都组织卫生团队到村委会一级开展大规模的健康知识宣传,仅去年以来,州、县专家团就深入到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的全部村委会开展宣传,每县近20天时间,今年和之后我们还将继续组织开展类似的活动。当然,对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是一项长期工作,作为卫生健康部门,我们将继续加强此项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是关于“对于重症的建档立卡户,在就医过程中放宽限制,特别是对于感染性疾病的病人,在无药可替代的情况下,允许购买自费药品,让其有药可医、有药可用”的建议。
落实情况: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目录从开始的377种放开到现在的2888种、诊疗项目达5003项,基本上是所有常用药品都可以用,特殊药品备案后仍然可以用,同时,健康扶贫报销政策明确:乡级政策范围外可以有1%的药品和耗材费用、二级医院可以有2%、三级医院可以有3%,目前的目录药品加备案使用药品已能够满足群众看病需求。
四是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扶贫涉及制度和部门间的联动衔接。要打破固有的部门利益博弈,加强卫计、民政、保监会(局)、扶贫等部门及保险公司、慈善机构、医疗机构联动,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重大疾病救助、健康商业保险和慈善救助、医疗救援等制度衔接,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的建议。
落实情况:健康扶贫政策涉及国家医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民政临时救济政策、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政策比较具体、比较细,细到每个病种。因此,涉及的部门就比较多,就目前来看,我州涉及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是比较好的,各块对国家政策的执行都比较到位,我州的特殊政策配合也比较好。但健康商业保险和慈善救助这一块不足,没有形成科学的机制,都是靠挂包干部出资为帮扶户购买健康商业保险,而且全州各县都不统一,据了解,户均交保费在50—100元,保障水平较低。虽然在健康扶贫方案中明确:鼓励通过慈善救助等方式提高保障水平,但据了解,仅牟定县通过政府引导、沪滇扶贫协作、社会捐资、职工捐助等方式建立了“防贫基金”,但筹资能力还是有限,2018年建立到现在共筹得资金190万元,其中政府引导资金50万元、沪滇协作上海支持50万元、慈善机构捐资5万元、社会群众捐资0.1万元,其余资金主要来源于干部职工捐款。2018年以来,我委也曾提出实行财政补一点、挂包干部缴一点、贫困群众出一点的方式为贫困群众购买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但因多种原因没有全州统一开展此项工作。我们将会继续关注省内、省处有关做法,适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提高贫困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五是关于“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如建立急诊医疗救助基金等,充实健康扶贫资金”的建议。
落实情况: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有的基金会也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工作,我委积极主动找各种基金会支持健康扶贫工作,经积极争取,医疗慈善基金会已向我州永仁县、牟定县、武定县、南华县等县捐赠了救护车、医疗设备等。
衷心感谢你对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持,希望继续给予关心、关注和支持。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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