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
2016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你办工作要求,对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23号)精神,现将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重点推进“五公开”。紧紧围绕州政府办确定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就我委开展工作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进行公开。对楚雄州被列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在2016年实施的1县4乡23村28项民生惠民工程示范点名单,楚雄州第三批拟命名表彰为“和谐寺观教堂”56所,继续保留第一、二批命名表彰的93所“和谐寺观教堂”名单,拟推选创建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评选的6所名单,向上争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项目资金情况,我委科级干部任免情况等事项,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截止11月24日,委网站重点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县市动态栏目分别公开了32、20、10条,共计62条政务信息,达到每星期至少公开1条的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明显加强。
1.完成权责清单公开。按照州编办的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12月全面梳理出我委权力清单共6类22项在原州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网站及云南机构编制网上公开。今年7月,我委办公地址由双建路搬迁至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后,及时对权力清单中有关办公地址进行了更新。做到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方便公众准确获取和监督,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扶贫攻坚信息公开。将我委“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及“五个一”批名册向扶贫联系村群众公开,全委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名册内容包括贫困户主姓名、人口数、年均纯收入、联系电话、致贫原因,结对帮扶责任人、职务、联系电话、扶贫措施、脱贫年限等。全委36名干部职工与57户204人建立了结对帮扶机制,让群众有困难能及时找到干部,干部便于联系群众、掌握情况,增强了干部帮扶责任感。将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成效等情况在委网站向社会公开。干部职工积极向扶贫联系村捐款,并公开捐款情况。
(二)适时开展政策解读。今年上半年,我委针对2015年6月国家民委、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与1990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相比,执行效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都有明显不同这一情况,及时编印了《楚雄州民宗委变更民族成份办理条件》宣传资料,对变更民族成份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等内容进行解读。针对群众对设立宗教活动场政策了解不多的情况,委主任周国兴就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哪些?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须要具备哪些条件?两方面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有关政策作了解读。通过宣传解读,群众知晓了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的条件及程序,避免了群众由于对办事程序不清而来回反复,提高了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高。除以上情况外,2016年我委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年来,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回应。高度关注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并认真研判。妥善处理了姚安县光禄镇龙华寺等2件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信访件,调处矛盾纠纷7件,承办及协办人大建议案2件、政协提案6件。目前,未发现虚假不实信息,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及时公开单位机构、人事、财务等社会关切事项,原州民委、州宗教局撤销新组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后,将原州民委信息公开网站更名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公开基本目录、内容进行更新,并及时公开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情况,对州民委、州宗教局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进行了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成立了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主任为组长,4名副主任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经领导保密审查签字同意公开后,及时公开。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委党组对各科室考核的内容,并加强平时督查。
(五)建立了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了《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人。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保密审查程序及职责、责任划分等,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先后选派11人次参加了省、州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学习,效果明显。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2015年已将我委仅有的1项行政审批事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及民族成份更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服务事项录入了政务大厅网站,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法定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今年9月,按照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行政审批、民族成份更改的办事流程示意图等,进行了认真完善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发布,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到目前共受理民族成份变更107件。认真按程序审批办理政府采购事项,无未经审批进行政府采购行为。
二、经验体会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保障。我委及时成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让具体工作人员能找到汇报、请示、请求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的领导,形成了政务公开有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明确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各科室高度协调配合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内容多、政策性强,要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各科室必须占在全局高度主动协调配合相关人员,才能做好该项工作。否则,信息公开就达不到及时的要求,有时还会出现错误。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无专职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难于做好该项工作。二是由于宗教工作的特殊敏感性,宗教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滞后。
下步工作建议:加强对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教育,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