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民族宗教委2016年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总结
州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90号)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善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原州民委、州宗教局撤销组建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后,及时修改完善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在我委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上发布,内容包括: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在线受理、申请表等,通过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方便群众申请公开。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起草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稿件,并负责稿件审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公开信息经领导保密审查签字同意公开后,从签字同意公开之日起2日内,在同意公开的范围(网站)及时公开。
2.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责任明确到人;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保密审查程序及职责、责任划分;申请公开事项由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科室职责,交由相应科室按有关规定即时办理。通过明确职责,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州重点督查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在我委网站设立了相应栏目,重点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宗教工作情况等及时公开,向州政府督查室上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上级监督,切实解决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截止12月15日,我委网站重点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县市动态栏目分别公开了37、21、11条,共计69条政务信息。由于加大主动公开,2016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存在问题
由于宗教工作的特殊敏感性,宗教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滞后,宗教工作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一年来虽未到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但收到了2件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件,已由我委协助相关部门妥善调处,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
三、下步工作建议
加强对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方面的主动公开。同时,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