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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23037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8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州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审计局为州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39号)执行。一是主管全州审计工作。二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向楚雄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四是直接审计有关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五是按规定对州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楚雄州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是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七是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楚雄州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八是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九是与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十是组织审计楚雄州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财务收支。十一是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州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州审计信息系统。十二是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楚雄州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按照审计职能的新定位,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措施,提高审计成效。2016年全州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878项,比上年增加151项。审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在科学决策中的参谋助手功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

1.持续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抓手”,着力推动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了全州财政存量资金审计、政府债务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食品安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直接跟踪审计121个部门和单位,延伸审计336个部门和单位,跟踪审计共发现问题81个,提出审计建议28条。

2.深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推动财政政策落实,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和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州县两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全州民政系统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个州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揭示了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监督,有关部门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3.加大民生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己任,重点开展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审计、全州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全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牟定县脱贫攻坚跟踪审计等。通过审计,揭示了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促进惠民政策落实,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常态化、制度化。2016年全州共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3项,开展离任交接项目41项,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

5.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围绕州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加强对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管理、造价真实合理性等情况的审计监督,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全州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548个,揭示了部分建设项目投资超计划、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建设领域秩序,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6.探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绿色发展。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全州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1项,通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揭示了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职责履行、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好生态,推动绿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试点工作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

7.积极开展企业审计,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以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组织对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楚雄锦星酒店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国有企业家底,掌握了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揭示了影响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问题,查处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8.探索开展数字化审计,推动审计模式创新转型。以促进提升审计信息化应用水平,构建“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为目标,重点开展了财政联网数据审计分析、地税联网审计数据分析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数据分析,以及多行业数据综合分析,组织对州人民医院州、州中医院以及部分县市人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了信息系统审计。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和成果利用水平,推动了审计模式的创新转型。

9.积极稳妥开展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认真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好州委、州政府的指示要求和省审计厅的工作安排。二是认真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逐项摸清机构、人员、经费底数,核实相关数据,研究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改革有序推进。三是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把改革试点工作做严、做实、做出成效,实现改革成果的最大化。四是严肃政治纪律和规矩,做到讲政治、顾大局,确保思想统一、队伍稳定、审计工作不受影响。五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能力,用突出的业绩回报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体现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的成效。

10.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监督效果。坚持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审计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采取项目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督查、整改情况报告、整改结果通报等措施,督促被审计单位积极主动整改。按照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检自查的同时,组织对州、县市598个单位、123个乡镇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审计查出的1615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05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2.02万元,占总收入的81%;其他收入395.63万元,占总收入的19%。2016年度收入比2015年增加了209.05万元,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标准增加支出、省审计厅补助经费及其他经费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91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25万元,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1007.98万元,占总支出的53%。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6.6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标准增加支出,审计项目增加导致审计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4万元,增长12%。增长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标准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7.98万元。与上年1011.63万元对比减少3.65万元。主要用于持续做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项目审计、企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以及探索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和数字化审计等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上年对比减少23.6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及津补贴标准增加了基本支出,本年中央、省补助项目经费大幅减少,州级安排项目经费有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审计事务1377.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5.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59万元,审计业务723.25万元,信息化建设12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81.3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7.89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3.48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48万元。

3.医疗保障(类)支出4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4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42.8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2.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8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4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和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66万元,下降3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95万元,下降4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3万元,增长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5万元,下降50.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和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本年实际因公出国(境)人次较上年减少1人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1万元,占1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9万元,占39.5%;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4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1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美国、墨西哥进行“审计风险防控”的专题交流。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州审计局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7万元,增长42.47%,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增加车改补贴及其他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劳务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楚雄州审计局资产总额157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3.37万元,固定资产1385.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1.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9.84万元,减少28.04%。减少的原因是经州财政局批准报废固定资产355.14万元,公务用车改革交回7辆公务车,减少价值241.3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6年政府采购金额57.8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采购337,788元,其他资金采购240,217元。全部属于货物项目采购。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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