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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583L-/2021-0323021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审计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3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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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州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39号),楚雄州审计局主要职责:一是主管全州审计工作。二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向楚雄州人民政府和云南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四是直接审计有关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五是按规定对州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楚雄州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是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七是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楚雄州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八是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九是与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十是组织审计楚雄州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财务收支。十一是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州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州审计信息系统。十二是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州审计机关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成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资源整合,促进审计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组织开展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债券资金管理、扶贫系统预算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水网建设政策落实、农村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落实等项目的审计。重点关注了各项政策落实的情况和效果,揭示查处了政策落实、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不到位,投资效果不理想,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并督促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强化问题整改,促进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促进提高执行力。
2.深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开展了州本级及10县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全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情况、全州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州地税部门2016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部分州级和县级部门2016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全州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情况、2014年至2016年全州接待部门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全州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项目的审计。揭示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管理、接待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肃财经法纪、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加强预算监督、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3.加大民生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惠民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了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审计、2016年全州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和生活救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3个贫困县2016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并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对云南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情况、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使用情况、部分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揭露和查处了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效果。
4.加大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力度,促进项目提质增效。组织对五大基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武昆高速公路、楚南一级公路2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进行审计,对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址建设项目、楚雄市等5市县2012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个建设项目、楚雄州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楚雄师院新区4、5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云南省楚雄农业学校实训楼及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楚雄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图书馆综合楼建设项目、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等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揭示和查处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工程未招投标、超计划超标准建设、漏缴税金及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等问题。
5.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重点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执行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业)规定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2017年全州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45个,并对7名州级部门和43名县级部门离任领导干部办理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推进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6.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促进绿色生态发展。2017年,楚雄州审计局在开展南华县、姚安县县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开展了县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10县市审计局均开展了此项工作。审计试点工作的开展,依托领导干部的“经济账”来摸清其“生态账”,多种方式培养了审计人才,进一步整合资源,有针性地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强化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绿色生态发展。
7.积极探索开展村社区审计试点工作。楚雄州审计局积极组织县市审计局探索开展村社区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村社区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试点工作。在2016年组织开展2名村社区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扩大试点面,组织楚雄市、双柏县、姚安县、大姚县4个县市审计局进一步探索开展了6名村社区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在楚雄市同步开展了37个村社区的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试点工作高位推动、加强沟通、部门互动、强化指导、上下联动、揭示问题、着力整改、成效明显,初步探索出我州开展村社区审计的模式。
8.积极开展企业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楚雄州宾馆2014年至2016年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揭示和查处了违规违纪问题和影响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问题,为规范企业经营,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9.积极探索和深化信息系统审计。楚雄州审计局采取独立式的审计方式对楚雄市公安局、禄丰县公安局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采取结合式对5个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县市审计局采取独立式对17个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通过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揭示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信息系统控制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意识、风险防控意识、责任意识、效益意识,充分发挥好信息系统的功能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州审计局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23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20万元,占总收入的65.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60.50万元,占总收入的34.02%。与上年2057.65万元对比增加178.05万元,增长8.65%,增长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审计部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楚雄州审计局机关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保障,地方安排审计项目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仍由楚雄州财政保障,经费保障水平总体上有所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92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57万元,占总支出的50.7%;项目支出949.48万元,占总支出的4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19.23对比增加6.82万元,增长0.36%,增长主要原因是增长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审计部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楚雄州审计局机关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保障,地方安排审计项目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仍由楚雄州财政保障,经费保障水平总体上有所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6.57万元。与上年911.25万元对比增加65.32万元,增长7.17%。增长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审计部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中州市县级审计机关人员津贴补贴执行标准的复函》(云财综〔2016〕109号)精神,楚雄州审计局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省人社厅审批,调整津补贴标准(在职人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8.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1%,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61万元(不含公务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48万元。与上年1007.98万元对比减少58.50万元,减少5.8%,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楚雄州级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未全部形成支出。主要用于:项目审计开支的差旅费等支出227.30万元,组织职工培训支出67.71万元,接受劳务派遣及审计数据技术服务等支出59.64万元,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252.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83.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926.05万元的76.59%。与上年1662.02万元对比减少186.82万元,减少11.24%。减少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审计部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楚雄州审计局机关经费主要由省级财政保障。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的改革第一年,省级财政核定我局项目支出预算以我局项目支出预算申报数的60%计算,年终没有调整追加,并以此核定数核拨我局2017年项目经费,较2016年项目经费保障水平有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1%。主要用于确保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行政运行支出632.91万元,组织项目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审计业务支出607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7.5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财政安排的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费42.86万元;财政安排的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9.05万元;财政安排的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经费1.30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5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万元,完成预算的5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8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预算的49.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公务用车保障范围派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执行省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接待申报和清单管理,控制参陪人员及接待标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54万元,下降6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减少6.2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1万元,下降8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2万元,下降41.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职工因公出国(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公务用车保障范围派车,实行定点加油和维修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执行省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接待申报和清单管理,控制参陪人员及接待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万元,占23.38%;公务接待费支出9.47万元,占76.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及扶贫联系村委会进行“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部门、州外相关单位及县市政府部门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82万元,与上年86.78万元对比增加39.04万元,增长44.99%,增长主要原因2017年1至12月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支出49.02万元,较2016年7至12月28.84万元增长69.97%;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审计部门人财物上划省级管理,上划省级管理后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02万元;水电费4.43万元;邮电费3.06万元;维修费3.18万元;公务接待费9.47万元;工会经费9.15万元;福利费8.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2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万元(扶贫联系点补助经费及党建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审计局资产总额2231.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7.81万元,固定资产165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2.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8.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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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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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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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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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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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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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31.25 |
577.81 |
1653.44 |
620.88 |
3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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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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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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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我单位其他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是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反映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上,分“类”、“款”两个层级,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房屋建筑物购建等若干科目。
楚雄州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