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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117001 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7日 文  号:楚水复〔2023〕45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蜻蛉河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蜻蛉河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蜻蛉河灌区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蜻蛉河大型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3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的请示》(蜻灌字〔2023〕15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按评审意见作了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复核,认为项目实施方案达到本阶段设计规程、规范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建设白鹤水库灌溉供水管道(二期)4.5km及管系建筑物配套建设,管道采用DN1000预应力钢筒砼管,沿线共设置两个分水口。

(二)基本同意改造洋派水库西一支渠总长3.962km(含1#斗渠158.98m),渠首设计输水流量为0.74m3/s。

(三)基本同意改造洋派水库东三支渠1.823km,渠首设计输水流量0.32m3/s。

二、工程概算

按2023年二季度价格水平,工程审定总投资3023.7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618.14万元;工程建设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31.50万元(只计入临时占地费用),环境保护工程费10.6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3.49万元;现代化灌区信息化建设150.00万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400万元,省级补助600万元,州县自筹23.79万元。

三、工程管理

(一)项目建设管理应按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二)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水利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管,确保生产安全、工程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工程批准建设工期12个月,务必确保大春生产用水前基本完成灌溉渠管等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大春生产用水顺利进行。

四、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改善灌溉面积3.92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5提高到0.78。年节约水量96.3万m3,年均新增灌溉效益为352万元。

五、按月调度

本项目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国家、省的要求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进行监管,请于每月8日前将本项目计划开工、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调度。

 

楚雄州水务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