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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1-0210902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动用预备费的批复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动用预备费的批复

南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动用预备费的请示(南水请〔2020〕4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2015年4月楚雄州水务局以(楚水规计〔2015〕29号)批准了兴隆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批准工程总投资160.29万元,其中预备费为7.45万元。该工程于2015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完工,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设完成,完成投资182.17万元,与批准概算总投资160.29万元相比超投资21.8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1.19万元(中央到位资金300万元,州级到位资金11.19万元)。工程超投资概算的主要原因是局部发生一般设计变更,致使工程投资增加,经审查,根据动用预备费的相关规定,同意南华县兴隆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动用预备费7.45万元,不足部分由你县自筹解决。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