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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0-0923002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3日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州水务局以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总基调,精诚团结履职尽责、励精图治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持续用力,水务工作取得了新业绩。(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忘初心,不断加强班子六大纪律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队伍促发展。(二)以水利工程补短板为重点,水利枢纽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主动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好于往年。1—11月,全州水利建设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16亿元(中央4.93亿元、省0.23亿元),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补助资金4.39亿元,较2018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05亿元增长5.5%。二是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创历史新高。1—10月,全州全社会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7.65亿元,较去年同期完成54.08亿元,增长4.9%,预计全年完成68亿元以上,实现较2018年增长5%以上的目标。三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小石门大型水库工程建设必要性、建设任务和工程规模已基本取得全国水利技术最高权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认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完成,计划年内上报水利部申请审查;滇中引水干渠楚雄段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1~10月,完成投资8.54亿元,预计到年底全年完成16.5亿元;滇中引水(二期)楚雄受水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咨询并完成修改上报省,可研估算总投资93.53亿元。四是年度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大姚桂花、永仁中山等一批中小型水库、9件河道治理工程、44件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两个中型灌区、5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件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开工建设;在建的南华小箐河、牟定小土锅箐等19件中小型水库加快推进;双柏施家河、元谋挨小河2件小(一)型水库完工投产。五是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大姚桂花、双柏白水河两件中型水库可研、初设已批复,楚雄白衣河中型水库可研已报珠江水利委员会申请审核,武定志黑中型水库可研工程部分已通过省审查,正在办理征地移民规划工作;姚安龙潭箐等5件小(一)型水库、9件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两个中型灌区建设实施方案也已批复,工程已陆续开工建。(三)坚决履行和担当脱贫政治责任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及时组织州县市水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的《饮水遭遇“假工程”》、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38次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深刻反思曲靖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饮水安全事件,深刻吸取教训,以此案为戒,举一反三,对全州农村饮水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州、县市水务部门开设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举报专线,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在楚雄州发生,经排查,我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存与类似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的问题,但有28件工程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护责任不落实,计量收费、按方收费不落实等问题,严格按照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规定督促各相关县市认真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5706万元,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其中:饮水不达标的364户建档立卡户、1373人饮水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争取中央资金800万元,省级资金63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399万元,实施牟定、元谋两县氟超标饮水工程建设,解决两县5个村7003人氟超标饮水问题,提升了两县1.56万农村人口饮水保障水平。(四)坚持绿色发展水生态治理取得新成效。认真组织抓好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切实纠正小水电开发中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经清理,全州87座5万KW以下的小水电站须整改,其中整改类65座,退出类22座,计划2020年整改完成。积极抓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复核,2019年6月前发生的疑似扰动图斑已全部清零,争取中央资金3700万元,加快南华、元谋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及牟定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8平方公里。2018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顺利通过省政府考核,完成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2018年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主要指标评估,2018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范围内。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审计及环保督察水环境问题整改,完成了2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审批及规范化治理,扎实抓好以禄丰县无序开发地下水为重点的水问题整改,33个存在环境问题的水源地整改通过州级验收。争取中央资金300万元,在姚安、大姚、元谋3县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长江为重点的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五)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加快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坚持岸上岸下齐抓、治标治本并举,深入推进河湖长巡河及河湖“清四乱”等16项专项行动,州级总河长、州委杨斌书记率先垂范,10次督察河湖长制工作及水质不达标断面水体综合整治情况,1至11月,17位州级河湖长巡河29次,各级河湖长共巡河6.46万次、开展督察检查217次,累计投入7.8万人次、车辆及机械7100余台次、资金511万元共清理河道1780公里、清理垃圾1.4万余吨,联合执法行动检查77座水库、抽查42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7次,核实登记排污口25个,查处非法排污口1个,检查采砂点147处。(六)水灾害防御成效明显。针对今年以来,我州降雨偏少,上半年出现历史罕见的初夏气象干旱,难以完成今年蓄水任务等实际,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践行新时代“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抗旱减灾,全州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协调联动,全力开展综合抗旱减灾行动,全州共投入抗旱人数33.23万人次、抗旱资金7369万元,临时解决了因旱造成的22.64万人、9.83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针对今年以来降雨偏少,完成蓄水任务难度大的实际,8月以来,按照防汛与蓄水并重的原则,打破汛后抓蓄水的传统,组织各县市水务部门主汛期抓库塘安全蓄水,10月,州委杨斌书记、州级总河长签发了第5号总河长令,明确了2019年库塘蓄水“保九增十”的目标,以及确保实现目标的十条措施,州水务局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暗访组对三个县市落实第5号总河长令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督促抓好蓄水。截至12月8日,全州累计平均降雨678.64毫米,分别较历年同期和去年同期少170.89毫米和100.22毫米,全州库塘蓄水9.02亿立方米(其中总河长第5号令实施以来至今增加蓄水1.56亿立方米),较历年同期多0.95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少0.51亿立方米。(七)以治水治砂、河道采砂乱象整治为重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指出,我州治水治砂、河道采砂等行业领域乱象排查不深入,整治力度不够,元谋县结合职能职责面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以来,州水务局把确保督导组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作为全州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压实,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政策法规熟悉、执法经验丰富的同志到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依规深挖细查水务领域治水、治砂等乱象,以及涉黑恶线索,出台了全州水务系统治水治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布公开信及通告等,积极发动干部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开展以“四江三河“为重点的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并实施罚款处罚水事违法案件63件,办结63件,收缴罚款86.2万元,将违法采砂价值超过10万元的3个采砂点移送司法机关实施刑事处罚。充分利用水务系统QQ群、微信群和办公楼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等,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目前,全系统共编发宣传简报110期、电视广播宣传4次、发放宣传册2.9万份、悬挂粘贴固定标语365块、网络和新媒体宣传181期次、其它形式(微信、QQ群)1642期。(八)水务改革取得新进展。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按时完成了州水务局“三定”方案起草报批、职责移交、人员隶转等工作。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节约用水、河湖管理、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行政监督等方面职责,适应了新时代水务工作的需要。楚雄等9县市完成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执行了新水价,除永仁县小(一)型水库工程粮食作物用水由原来的按16元每亩收费改为按0.07元每方收费外,其余工程均分别按渠道、管道及末级渠系工程供水,调整执行了非农业用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及其它用水水价,农业用水水价由改革前的0.06~0.08元每立方米调整为粮食作物0.12~0.15元每立方米,经济作物0.15~1.4元每立方米,武定县召开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正在办理水价审批有关工作。PPP项目大姚桂花、永仁中山两件中小(一)型水库开工建设,积极支持双柏县白水河水库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九)定点扶贫成效显著。2015年9月,州水务局挂包帮牟定县戌街乡左家村委会以来,共协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928.34万元,建成王家村193.5亩、悟鲁地村227.81亩产业园区,2片园区采取“合作社+基地+村委会+农户”的方式,种植西红柿、红辣椒、紫甘蓝、西蓝花等多种蔬菜,带动农户增收,建成李家村200亩无籽石榴产业片区。2018年8月,帮扶武定县滔谷村委会以来,州水务局和蜻蛉河灌区管理局共34名干部职工全部走访了77户挂包户,5月以来,挂包干部坚持一月一次到滔谷村委会走访,州水务局党组先后4次在村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脱贫工作,争取省支持实施了10个村组人畜饮水工程,投资600万元建设山区小水网工程等,有效解决了群众用水难、出行难等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李富才2019年底未收到相关处理结果,按基本工资的75%仍发放基本生活费。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83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度收入合计239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8.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对比增加437.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增加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楚财建[2019]101号(省级)下达的小石门大型水库前期工作政策资金900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与2019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预算下达

2019年预算下达

2019年较2018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8,988,992.00

8,544,414.00

-444,578.00

(1)公用经费

855,700.00

894,700.00

39,000.00

(2)车辆使用费

167,300.00

148,200.00

-19,100.00

(3)工资及津补贴

5,845,189.00

5,816,614.00

-28,575.00

(4)综合绩效考核

2,120,803.00

1,684,900.00

-435,903.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1,131,800.00

1,820,000.00

688,200.00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9,000,000.00

9,000,0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250,000.00

600,000.00

350,000.00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9.水质监测(2130312)

-

10.防汛(2130314)

2,830,000.00

4,976,200.00

2,146,2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5,000,000.00

-5,000,000.00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1,300,000.00

-1,300,000.00

15.水体(2110302)

300,000.00

-300,000.00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785,700.00

1,271,340.00

-514,360.00

(1)公用经费

34,800.00

33,200.00

-1,6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38,000.00

27,400.00

-10,600.00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506,300.00

-506,300.00

(5)工资及津补贴

247,200.00

267,640.00

20,440.00

(6)统筹外项目

959,400.00

943,100.00

-16,300.0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927,800.00

825,600.00

-102,200.00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2,700.00

-142,700.00

2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37,600.00

753,700.00

16,100.00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561,800.00

572,400.00

10,600.00

22.购房补贴(2210203)

25,200.00

-25,200.00

23.其他节余(2130302)

10,592.77

-

-10,592.77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5,907.22

-5,907.22

(2)利息收入结余

4,685.55

-4,685.55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23,992,184.77

28,363,654.00

4,371,469.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84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75万元,占总支出的42.03%;项目支出1650.86万元,占总支出的5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245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98万元,占总支出的53.71%;项目支出1135.15万元,占总支出的46.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95.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增加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楚财建[2019]101号(省级)下达的小石门大型水库前期工作政策资金900万元。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与2019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实际支出

2019年实际支出

2019年较2018年增减数(增+减-)

1.行政运行(2130301)

8,988,992.00

8,544,414.00

-444,578.00

(1)公用经费

855,700.00

894,700.00

39,000.00

(2)车辆使用费

167,300.00

148,200.00

-19,100.00

(3)工资及津补贴

5,845,189.00

5,816,614.00

-28,575.00

(4)综合绩效考核

2,120,803.00

1,684,900.00

-435,903.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1,466,101.86

1,831,801.00

365,699.14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9,000,000.00

9,000,000.00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7.水土保持(2130310)

250,000.00

600,000.00

350,000.00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9.水质监测(2130312)

-

10.防汛(2130314)

2,787,700.00

5,068,500.00

2,280,800.00

11.抗旱(2130315)

-

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

5,000,000.00

-5,000,000.00

13.其他水利支出(2130399)

-

14.其他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2081599)

1,300,000.00

-1,300,000.00

15.水体(2110302)

300,000.00

-300,000.00

1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166,165.49

-166,165.49

1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1,785,700.00

1,271,340.00

-514,360.00

(1)公用经费

34,800.00

33,200.00

-1,600.00

(2)抚恤生活补助

38,000.00

27,400.00

-10,600.00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506,300.00

-506,300.00

(5)工资及津补贴

247,200.00

267,640.00

20,440.00

(6)统筹外项目

959,400.00

943,100.00

-16,300.00

18.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927,800.00

825,600.00

-102,200.00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142,700.00

-142,700.00

2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37,600.00

753,700.00

16,100.00

21.住房公积金(2210201)

561,800.00

572,400.00

10,600.00

22.购房补贴(2210203)

25,200.00

-25,200.00

23.其他节余(2130302)

81,581.16

8,344.52

-73,236.64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2,248.25

3,658.97

1,410.72

(2)利息收入结余

79,332.91

4,685.55

-74,647.36

(3)上级补助及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结余

-

合 计

24,521,340.51

28,476,099.52

3,954,759.0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75万元。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退休3人,人员各项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2019年绩效奖金等次降低及人员减少奖金发放减少,三是2018年发生抚恤金支出50.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2.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2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

楚雄州水务局2018年与2019年基本支出情况表对比表

单位:元

基本支出项目

2018包干经费中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19包干经费中支出数

占基本支出比例%

2019年较2018年增减数(增+减-)

基本工资

2,304,775.00

17.50

2,308,359.00

19.29

3,584.00

津贴补贴

2,732,224.00

20.75

2,651,801.00

22.16

-80,423.00

奖金

2,545,704.86

19.33

1,646,027.00

13.75

-899,677.86

伙食补助费

96.00

0.00

96.00

0.00

0.00

绩效工资

221,532.00

1.68

482,071.00

4.03

260,539.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927,800.00

7.04

825,600.00

6.90

-102,200.00

职业年金缴费

142,700.00

1.08

0.00

-142,700.0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7,600.00

5.60

419,521.12

3.51

-318,078.88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34,178.88

2.79

334,178.88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8,949.67

0.45

64,363.93

0.54

5,414.26

住房公积金

561,800.00

4.27

572,400.00

4.78

10,60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74,101.74

1.32

179,950.96

1.50

5,849.22

培训费

-

6,540.00

0.05

6,540.00

办公费

50,466.93

0.38

76,050.13

0.64

25,583.20

打印费

8,793.30

0.07

0.00

-8,793.30

差旅费

41,905.00

0.32

92,383.00

0.77

50,478.00

车辆使用费

120,965.00

0.92

105,000.00

0.88

-15,965.00

其他交通费

487,335.00

3.70

466,500.00

3.90

-20,835.00

水费

3,859.10

0.03

3,685.05

0.03

-174.05

电费

5,281.19

0.04

5,315.97

0.04

34.78

邮电费

6,446.75

0.05

6,155.43

0.05

-291.32

物业管理费

48,555.00

0.37

13,489.00

0.11

-35,066.00

工会经费

94,734.10

0.72

114,266.40

0.95

19,532.30

委托业务费

0.00

0.00

劳务费

11,500.00

0.10

11,500.00

会议费

1,500.00

0.01

1,500.00

维修(护)费

87,009.50

0.73

87,009.5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7,647.36

0.89

245,710.63

2.05

128,063.27

资本性支出

9,480.00

0.08

9,480.00

离休费

247,200.00

1.88

267,640.00

2.24

20,440.00

退休费

959,400.00

7.28

943,100.00

7.88

-16,300.00

抚恤金

506,300.00

3.84

0.00

-506,300.00

生活补助

38,000.00

0.29

27,400.00

0.23

-10,600.00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20.00

0.00

360

0.00

-60.00

购房补贴

25,200.00

0.19

0.00

-25,200.00

合计

13,169,792.00

100.00

11,967,454.00

100.00

1,202,338.00

2019年财政下达我局基本支出预算经费11,967,454.00元,其中:

(1) 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下达8,544,414.00元,其中:包干经费1,022,900元,(公用经费894,700元,追减15,000元,追加新增人员公用经费16,000元,车辆使用费105,000元、其他交通费43,200元),工资 5,393,314元,综合绩效考核奖金1,684,900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下达1,271,340.00元,其中:包干经费72,800元(公用经费及33,200元,遗属补助费27,400元),单位发放离休人员工资267,640 元、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943,100元;

(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下达825,600.00元;

(4)住房公积金(2210201)下达572,400.00元;

(5)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下达753,7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0.86万元,2018年支出1135.15。与上年对比增加515.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增加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楚财建[2019]101号(省级)下达的小石门大型水库前期工作政策资金9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预算下达我局专项资金1639.62万元,其中:

(1)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下达182万元: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河长办工作经费20万元,河长制经费7万元,楚雄州水利枢纽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经费30万元,楚雄州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经费100万元,小水电清理工作州级补助经费5万元。

(2)水土保持(2130310)下达60万元,其中: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水土保持信息化经费40万元。

(3)防汛(2130314)下达497.62万元:中央河长制补助经费30.88万元,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短信网关4M数据专线费及短信信息费0.72万元,防汛业务经费21.81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州级外网使用费0.47万元,山洪灾害项目维修养护2万元,一河(库)一策方案编制费291.74万元,楚雄州河长制信息化平台一期经费150万元。

(4)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下达小石门大型水库省级前期工作经费(完成项目建议书力争通过省审查,上报国家)9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3.98万元)对比增加支出40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最大的增加项目是通过我局拨付水利发展公司楚财建[2019]101号(省级)下达的小石门大型水库前期工作政策资金9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单位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5.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3.农林水支出250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54.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4.02万元、水利前期工作900万元、水土保持60万元、防汛506.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项目

2019年支出(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6,940.00

7.36

2、卫生健康支出

753,700.00

2.65

3、农林水支出

25,053,059.52

87.98

4、住房保障支出

572,400.00

2.01

合计

28,476,099.52

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30.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的57.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包含专项支出预算,造成经费预算执行有差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5.46万元比2018年30.54万元减少5.08万元,下降1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41万元较2018年支出26.47万元决算减少5.06万元,下降19.12%;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01万元较2017年支出4.07万元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1万元,占84.07%;公务接待费支出4.01万元,占1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46万元,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万元对比增加25.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差旅费维修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情况:办公费7.61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62万元、物业管理费1.35万元、培训费0.65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差旅费9.24万元、维修费8.7万元、交通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46.65万元、工会经费11.43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57万元、资本性支出0.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水务局资产总额19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8万元,固定资产117.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3.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水务局资产总额98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72万元,固定资产961.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5.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3.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9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8项,账面原值43.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约300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出租一楼部分房屋价值未单独记账),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6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1.72

20.48

117.97

9.26

108.71

53.2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4.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河长制: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111


楚雄州水务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2020092312105588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