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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5-080100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文  号:楚政办通〔2025〕3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楚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提高楚雄州金融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5〕23号)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楚雄州“一极三区”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实现科技更强、发展更绿、小微更活、养老更稳、服务更优,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力争实现全州年度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科技相关产业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州各项贷款增速或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保持在20%以上;全州绿色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到18%;全州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10%,力争达到15%;全州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州各项贷款增速或全省平均水平;全州养老产业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逐年增长。

二、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

(一)推进科技金融发展,精准支持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加大对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金融支持,探索构建覆盖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信贷、债券、股权等相融合的多元化、接力式、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丰富金融产品,完善信贷风险分担体系。深入推进楚雄高新区“创指贷”延续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创指贷”在全州推广。建立设备更新贷款州级联动机制,力争全州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再贷款实现稳定增长。[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探索绿色金融实践,为美丽楚雄建设提供金融方案。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对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支持,为确保能源安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有力支撑。围绕有色、化工、烟草等传统产业转型需要,提供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围绕绿色能源、绿色制造、绿色食品、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相关金融产品,推动节水贷、取水权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增量扩面。鼓励金融机构逐步开展碳核算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抢抓楚雄高新区全省首批零碳园区契机,探索创新与企业降(减)碳相挂钩的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助推全省金融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普惠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和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持续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三信”创建评定机制,加强信用创建成果运用。推进全省农业基础设施质押贷款试点。推广林下经济经营权质押贷款模式。建立县域金融服务联络人机制,强化“一县一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探索推进“三链长”制,推动政银企深度融合发展。用好创业担保贷款、“云岭创业贷”等政策,加大对残疾人、退役军人、新市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就业就学的金融支持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养老金融体系,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养老+”产业链金融服务,助推全州“医、药、养、康、旅”一体化融合发展,探索打造全省金融支持旅居养老示范地。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老年用品制造等银发经济的金融投入,探索创新养老机构收费权等特色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落地。为建立企(职)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强养老资金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服务商业保险体系。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打击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金融权益。(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数字金融赋能,支持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快数字金融创新,支持巩固拓展数字经济优势。构建应用便利、安全高效的电子支付服务体系。依法合规推进金融数据共享和流通,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对金融领域的开放共享力度。健全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加强数字金融风险监测,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六)建立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引导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驻楚分支机构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力度,选择与自身定位和能力相契合的领域,提供专业化精细化金融服务。指导地方法人银行发挥决策链短的优势,紧扣楚雄州特色推出更多适配产品。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融资支持。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楚雄州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系统完善、协同顺畅的组织管理体系。实施“五篇大文章”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金融机构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建设专业化组织架构体系,建立“一把手”负责和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激励、容错、风险与收益平衡、人才培养等机制,完善尽职免责、资源分配、授信审批等制度。(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供需衔接、精准适配的产品服务体系。分领域建立金融产品目录,打造特色化金融产品矩阵。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用好“创新积分制”等“技术流”信息,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指贷”等产品,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稳妥发展“林下经济经营权质押贷款”“取水权质押贷款”“节水贷”及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担保贷款,基于碳足迹信息丰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探索开展畜禽活体、养殖圈舍、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安全高效、数字驱动的金融业务运营体系。推动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数字技术手段,赋能经营决策、风险管理、产品研发等各环节,提升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强化科技和数据双轮驱动,加强前沿数字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进一步推进数据治理能力建设,依法合规推动非敏感数据向金融机构赋能应用。(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立科学严谨、防控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丰富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工具。构建符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的科技金融风险评价模型。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理,防范“洗绿”“漂绿”风险。健全普惠金融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加强养老资金安全防范和投资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新技术运用等风险监管。(州委网信办、州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金融市场服务功能

(十一)发挥债券市场融资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绿色、小微、“三农”等领域发展。通过模式创新,构建地方法人银行争取上级行债券资源支持楚雄州绿色、科技、养老项目的有效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技创新债券,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担保等方式提供增信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上级机构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股权市场服务效能。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和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州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引入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向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投资布局力度。探索推进清洁能源、养老、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州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健全多层次保险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发展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等领域绿色保险业务。稳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广实施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鼓励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州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供给。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加大对楚雄州外贸型企业的汇率避险支持力度。指导银行提升外汇便利化服务能力,推进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增量,优化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探索简化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流程,鼓励外资企业以项目形式将资金投向全州绿色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支持州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政策规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持续提升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水平。(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州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协同共享的金融市场生态体系。推动金融领域信息共享,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建立长期合作、互惠共赢的战略伙伴关系,与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保、养老服务等专业中介机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

(十六)加强政策支持。用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应用。加快推动农业设施、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合理降低担保、再担保费率。积极稳妥推进涉农金融配套要素改革,加强农业融资担保机制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激励引导。发挥货币信贷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五篇大文章”领域的金融投入。依法依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科技、绿色、养老、文旅等产业贷款给予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等。(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和风险防控

(十八)强化组织实施。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州财政局牵头,各县市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同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好“五篇大文章”融资对接服务,用好“楚雄州重点项目融资协调”、金融系统“金融智库”以及“彝火计划”融资路演等机制。执行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将评价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等的重要参考。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宣传,营造协同发展的良好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十九)强化风险防控。压实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运动式”“一刀切”的工作方式造成资源配置扭曲。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深化合作、同向发力,密切监测、及时处置风险。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