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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雄州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9 17:51:13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县市民族宗教局,委机关各科室,全州性各宗教团体:

现将《楚雄州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

为做好2020年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的通知》(楚安办字﹝2020﹞17号)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楚雄州民族宗教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庆活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大提升”行动

1.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2020年底前,各县市完成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建立排查台账,形成隐患问题清单。二是各县市对照隐患问题清单,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隐患问题突出、久拖不改的,由县市民族宗教局或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相关情况抄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2.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将其纳入和谐寺观教堂评比内容。二是2020年底前,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个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督促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按计划开展达标创建活动,落实“六达标”要求,即:单位消防管理人通过消防知识能力达标考核,建筑防火及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达标(完好有效,每月维保、每年检测制度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制度达标(每月检查、每日巡查、每半年培训、每半年演练落实),教职人员消防常识技能知晓率达标,消防控制室管理达标,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达标。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大普及”行动

1.集中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利用宗教节日活动,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

2.实地指导培训。利用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三)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抗震防灾隐患排查等工作一并落实,一次性排查,建立台账,抓整改销号。坚决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时限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各县市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1名联络员上报有关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加大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力度,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县市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统筹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知责明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同时,配合消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健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工作监管合力。

(三)坚持精准施策。各县市要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形势作一次专题研判,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式”整治,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四)严格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房屋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于每月23日前上报《楚雄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排查汇总表》至州民族宗教委办公室;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总结。(联系人:鲁星佑,联系电话:3123608,传真:3121433,邮箱:1498861320@qq.com)

附:1.楚雄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排查汇总表

2.楚雄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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