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6〕112号、128号、140号、153号、157号、162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吴海芬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李 斌 任楚雄州地震局局长,免去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柳思福 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职务;
李开传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按州管骨干企业正职领导管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王光雄 任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李美琼 任楚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平礼 任楚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炳亮 任楚雄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段光洪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维峰 任楚雄州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郭庆仲 任楚雄州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兼),免去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开洋 任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滕 磊 任楚雄州地震局副局长;
李德荣 任楚雄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周德华 任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免去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职务;
李晓青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唐聆燕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卢晓林 免去楚雄州地震局局长职务;
鲁 波 免去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兴文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毛德培 免去楚雄州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郭家权 在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州管骨干企业正职待遇,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罗兴贵 免去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李永军 免去云南牟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杜 涛 任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六级管理岗位),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何于胜 任州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按州管骨干企业正职领导管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昌源 任州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按州管骨干企业副职领导管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唐晓成 任州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按州管骨干企业副职领导管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 杰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州管骨干企业副职领导管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钱发鹏 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州管骨干企业副职领导管理),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柏繁 免去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苏建荣 免去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海东 免去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 潇 免去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祖 凌 免去楚雄州川江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职务;
吴 俣 免去楚雄州金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国有企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