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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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6-00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楚雄州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楚雄州水务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s://www.cxz.gov.cn/zwgk/zfxxbmgk/cxzswj/zfxxgknb.htm)“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225号,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12201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楚雄州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积极主动面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州水务局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财政信息和人事信息等方面,加大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开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其中:部门文件47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6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35件,人大建议答复15件,政协提案答复1件,业务信息27条等相关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公开信息205条,认真回应微信留言。积极与州融媒体中心开展联合宣传,在云南日报,新华网,楚雄日报及楚雄发布等媒体共发布各类信息73条,较好宣传了楚雄水务事业发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提出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工作情况,州水务局及时修订《楚雄州水务局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以政务公开专栏及“楚雄水务”微信公众号为主渠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做好局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做好日常监测,保障信息内容准确。通过12345政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强化工作专题培训,利用全局职工会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以及全体职工对政务公开的理解,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州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对“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务公开原则的把握与理解不够。下一步,州水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对标对表,细化分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楚雄州水务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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