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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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6-0000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楚雄州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现向社会公布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简称“州公安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楚雄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安排,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依法公开警务信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对照《楚雄州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聚焦公众关切和执法服务,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楚雄州公安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业务动态、行政执法、建议提案办理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执法公开领域,着力打造“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覆盖全州的执法监督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并对全州108个派出所智能化案管室进行了全面新建,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反诈宣传、交通安全等民生热点,通过“楚雄警方”新媒体以“案例还原+数据图解+防范口诀”形式,发布预警提示176期、电诈案件警情通报26期、公开典型案例78件。以“问政楚雄”为载体,7项公开承诺全面落地,92项问政事项办结回复率100%,以务实举措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信息需求。2025年,州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往年依申请公开均已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予以答复,办结率达100%,无上年转结事项。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均能做到受理申请前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明确需求、指导补正实现“一次办结”。不涉及申请公开收取费用的情况,未发生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文件起草时同步明确公开属性;修订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合规。年内,全州警务新媒体以“楚雄警方”为核心的新媒体矩阵影响力持续扩大,公开发布信息4738篇条。策划推出的警犬“幺幺零”等系列宣传产品,全网阅读量突破2亿,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的传播力和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构建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州公安局”专栏为核心,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线下咨询等多渠道协同发展的立体化公开矩阵。年内对全州新媒体平台账号进行排查清理,将52个账号精简为35个,整合资源加强“楚雄警方”账号精品内容创作发布,微信公众号阅读流量从原来日均300提升至2000以上,公众号宣传质效得到大幅提升。线上平台进一步提质增效,全州首个智慧警务AI智能体“楚小安”全面上线,24小时在线,秒级回应、真正实现“咨询零等待,服务不打烊”。线上线下实现服务互补,在派出所接处警窗口及政务服务窗口设立信息查阅点,并提高政策咨询,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安排专职运维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楚雄警方”新媒体矩阵实施常态化内容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分级审核机制,建立“专人负责—专岗审查”双轨制,对涉密信息、敏感词、表述错误及政治性差错实施全流程过滤。2025年9月5日组织开展全州公安机关专题培训,系统性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质增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协商、司法审查、舆论监督与群众评议,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督闭环的公开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748

行政强制

7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65.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化与可读性有待增强。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在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方面尚有提升空间,运用图文、短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方式不够充分。二是数据开放的深度与价值挖掘有待拓展。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对社会治安态势、交通流量、服务效能等可公开的警务数据资源的系统性汇集、分析与开放共享,尚处于初级阶段。三是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在个性化信息推送、智能互动问答、无障碍访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对“智慧政务”的期待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温度”。建立健全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鼓励业务警种围绕反诈、户籍、交管等民生热点,制作一批场景化、故事化的解读精品,让政策内涵看得懂、接地气、好执行。二是推进数据共享,释放公开“深度”。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研究制定警务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开放目录。探索在保障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向社会有序开放部分脱敏后的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类数据,助力社会治理和科学研究。三是赋能智慧平台,优化公开“体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现有人工智能客服服务外延,辅助解答常见咨询。持续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着力消除“数字鸿沟”,让所有群体都能平等、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州公安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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