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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留言日期 2025-02-17
发言内容 楚雄市劲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香颂美地澜庭的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物业发布地下停车场临时停车的收费通知及收费标准。1小时(含)免费,1小时(不含)至3小时(含)3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3(不含)小时以上,2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以为,30元封顶。地下停车位收费超过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第八条第三款(三)临时停车费 1.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不收费;2.1小时以上至2小时每辆3元;3.以2小时为基础,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4.超过8小时按全天每辆10元收费。该物业公司临时停车费用收取严重超过政府部门划定的标准三倍。
小区的收费定价知否合理。另外拥有车位的业主,第二辆车临时停车,半小时后就要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
联系人姓名 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5-02-19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
来件收悉,楚雄市停车收费管理权限在楚雄市,我委责成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小区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
  1.已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服务收费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
  2.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服务收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其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可暂按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2013年市发改局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露天固定车位(小区公共道路、场地划出的专用车位)小型车停车服务收费不超过60元/月,地下停车场固定车位停车服务收费不超过每月每个车位70元。临时停车费不超过1小时的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2小时每辆3元,以2小时为基础,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超过8小时按全天每辆10元收费。
  经调查,香颂美地澜庭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问题,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查办,请你通过12345或12315热线或到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或反映。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