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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2022-0218005 公开目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统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2-09 11:52:44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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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7年至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情况分析

楚雄州2017年至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情况分析

2017年以来,楚雄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工资水平持续增长。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从业规模持续扩大

1.城镇非私营单位增加。截至2020年末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达3396个,较2016年末增加208个,年均增长1.6%。分行业来看,单位个数增加较多且超过50个的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教育、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5个行业。

2.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数增多。截至2020年末,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数较2016年末四年间年均增长1.9%。分从业人员类型看:在岗职工从业人数年均增长0.5%,劳务派遣从业人数年均增长13.0%,其他从业人数年均增长11.0%。

3.多个门类从业人数增加。纳入统计范围的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11个行业从业人数增加,排在前三位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年均分别增长66.9%、26.0%、14.7%。

(二)从业结构不断优化

1.分从业人员类型来看:四年间其他从业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提升3.7个百分点,劳务派遣从业人数占比提升1.1个百分点。

2.分产业来看:四年间第一产业从业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数占比下降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占比提升4.3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发展吸纳更多就业人群:第三产业成为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主体产业,人数占比超过七成。在第三产业的14个行业门类中,10个行业从业人数增加,7个行业占比提升、1个行业占比持平。

(三)工资水平不断提升

1.年平均工资水平提高。2020年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全部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2937元,较2016年增加18183元,四年间年均增长6.4%。分从业人员类型看: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7.7%,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7%,其他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5%。

2.各门类平均工资水平存差异。分行业来看:14个行业年平均工资保持增长态势,5个行业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实现两位数增幅;年均增幅排在前三位的是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分别增长15.3%、14.4%、12.2%;2016年8个行业平均工资在全州平均水平之上,2020年9个行业平均工资在全州平均水平之上。

3.各县市平均工资水平有差别。分县市来看,4个县市的全部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幅高于全州增幅,1个县市年均增幅与全州增幅持平;5个县市的平均工资绝对值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全州整体工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17年至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劳务)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5%,全州年均增长6.9%;2019年后全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劳务)年平均工资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全州为全省的95.9%,2020年全州为全省的91.1%。

(二)不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先后领跑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而年平均工资水平最低的先后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最高行业平均工资是最低行业的4倍左右。

(三)工资水平影响人才吸引力。楚雄州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劳务)平均工资89536元,与周边州市相比工资水平靠后。从滇中地区(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玉溪市、楚雄州)情况看,2017年至2020年楚雄州平均工资年均增幅均低于其他州市,2020年平均工资绝对值高于曲靖市、红河州,低于昆明市、玉溪市;从与其他相邻州市(丽江市、大理州、普洱市)情况看,楚雄州的平均工资年均增幅、2020年平均工资绝对值均为最低。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之下,保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是“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对我州提出的“一极两区”定位,合理配置资源,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吸纳各方面优秀人才助力彝州高质量发展。

(二)以就业稳定促进工资增长。就业是民生之本,要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生存发展,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基础、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在全社会继续加强就业观念宣传引导,摒弃传统观念,鼓励更多业态、更多形式实现就业,最大限度增加产业就业容量和就业弹性,最大限度减少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失业。

(三)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一方面要持续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资关系,重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落实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加强对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使收入分配更加趋于合理。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各层次、各类型专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就业人员工作能力;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督监察力度,保护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低收入群体比重。

备注: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统计范围是指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工资统计主要面向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