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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szfxxgk-/2020-1028012 公开目录:六稳工作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3-02 09:54:51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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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更好的了解掌握《意见》的相关内容,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20年春节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对经济运行造成了一定冲击和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精神,落实州委“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必胜,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要求,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州发展改革委按照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和州政府2020年指标建议要求,起草了《意见》,反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经九届州委第153次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党组第7次会议和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2月29日正式印发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解读

《意见》主要包括六个方面30条措施: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主要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防控物资保障和保供稳价三大方面提出10条措施:

1.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推动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尽快达产,帮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用工、原辅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面临的困难,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的前提下于2月底前实现能复全复、达产达效。

2.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减免一个季度的房租。对居民生活、中小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经企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4月底前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

3.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和鲜活农产品执行省政府确定的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等特殊措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可暂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4.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认真履行政府与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5.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有困难的企业,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员工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隔离期间工资。

6.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失业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以后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大力开发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养护、乡村道路养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7.实行申请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对疫情防控重点民生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医用物资收储企业、通信保障及防控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由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集不低于4000万元资金,建立州级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池,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由州财政局负责息差补贴。

8.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和“三农”领域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合作社,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比2019年同期增长10%,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1个百分点。

9.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实行减免国有物业房租、下调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临时性支持措施,以增强企业复能扩产的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10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落实“菜篮子”“米袋子”负责制,加强粮油菜和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全州商品市场平稳有序。同时提前做好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春耕生产及复工复产要素市场稳定。

(二)坚定信心,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1.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切实压实责任围绕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州委经济工作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将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县市和部门,进一步压实州级领导、部门和县市的责任,打好稳增长系列“组合拳”,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2.抓紧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短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实施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重点补齐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确保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三)千方百计抓项目稳投资

13.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抓项目稳投资作为对冲疫情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一招来抓,确保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回升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法定统计口径下综合交通投资增长20%、水利投资增长20%、工业投资增长20%、能源投资增长15%、教育投资增长10%、房地产投资增长10%以上。

14.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重点项目开工转化率达40%。加快推进“五大枢纽”建设,确保完成“五大枢纽”建设投资350亿元。

15.强化要素保障。按照“构二破三”“调二提三”的要求,持续破解“要素保障、投融资和政府资源配置”三大难题。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力争2020年向上争取前期经费、项目资金、专项债券等较上年增长10%以上。对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坚持节约集约、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对在州内注册投资上市的企业首家给予2000万元的奖励,之后上市的企业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总额200万元的奖励。

16.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六大工程”,努力打造更优的政策、更优的服务和更优的环境。扎实开展以商招商、驻点招商、平台招商、展会招商、产业链招商,力争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占比达60%以上。

(四)强力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7.深入实施四个+深入实施“绿色+”,加快发展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先进制造。深入实施“特色+”,推进“特色+小镇”“特色+农业”“特色+园区”等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推进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深入实施“旅游+”,推动旅游文化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区域合作,促进旅游文化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等融合发展。

18.着力实施“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工程、工业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园区经济发展攻坚工程、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攻坚工程、平台建设攻坚工程。

19.持续深入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抓“双创”稳就业专项行动、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挖潜力促消费专项行动、稳金融强实体专项行动、扶企业激活力专项行动、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加快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四加大”强保障专项行动、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

20.实施“四项支撑工程”。实施新企业培育支撑工程、停产企业复工开工支撑工程、企业促销扩产及达规达产支撑工程、质量强企支撑工程。

21.促进建筑业稳步发展。积极引进优秀建筑企业总部迁驻楚雄,大力支持本土建筑企业到州外承包工程项目、参与州内由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对企业晋升资质等级、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装配式建筑及从业人员考取资质给予奖励扶持等。

22.着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法人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等;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对新建大型批发市场,州级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建乡镇农贸市场、城市菜市场建设项目,州级一次性补助30万元;支持物流企业申评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及3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资质,对通过3A、4A、5A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着力打造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州。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转型升级发展,省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2020年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

23.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突出生猪、蔬菜、肉牛、核桃、中药材、水果、食用菌、花卉“八大”优势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一县一业”发展。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改扩建)项目,畅通销售渠道,增加冻猪肉收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抓好春耕备耕、防旱抗旱,打牢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24.主动拥抱新经济并抓紧培育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在大力支持鼓励发展医疗物资、应急装备、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相关新兴产业的同时,以深入推进大数据枢纽建设为支撑,加快培育催生一批以“互联网+”为引领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消费、办公、社会管理等新业态,打造楚雄州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亮点。

25.率先引领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围绕从百亿元产业起步抓紧打造中医药配方颗粒产业的目标,加快推进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布局、产学研合作等,通过引进5—10户全国知名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奋力抢占中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制高点,打造全省全国中药配方产业高地。

(五)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

26.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启动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加大上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的州传染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和县级传染科室、疾控中心建设项目的工作力度。加大投入力度,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和应急储备短板。

27.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落实好稳岗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促进农民工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帮助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千方百计扩大用工需求,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28.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9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50%以上。确保全州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

29.提升社区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社区服务,发展无人配送、无人零售等新零售平台,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打通城市智能配送“最后一公里”步伐,完善面向居民消费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一部手机办事通”,促进医院挂号、婚育服务、工商登记等更多高频办理事项网上办。

(六)强化激励和督察兑奖问效

30.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和加大督察问效力度。及时梳理兑现2019年稳增长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组织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原文链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