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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0-0614002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6-14 20:08:37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五、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项目支出汇总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八、楚雄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第三部分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19〕71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32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人事、财务未独立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医疗保障扶贫。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进一步扛起打赢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切实打好医疗保障扶贫“总攻战”。

2.着力完善待遇保障机制。聚焦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抓好各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医保扩面工作,全面实施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健全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等制度政策,修订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和特慢病门诊政策,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3.着力强化基金运行管理。一是强化基金管理责任。严格基金预算管理和执行,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机制和预警机制,推进全州信息化数据分析中心建设。二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对中央和省级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出台《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全州统一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优化、规范协议服务关系。

4.着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聚焦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通过费用审核、内部稽核、数据分析等工作,对“跑、冒、滴、漏”的医保基金予以坚决遏制。

5.着力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关系,建立药品价格监测体系。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使用扩围试点工作任务,探索州内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积极参与国家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加强药品配送管理。

6.着力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巩固DRGs付费改革成果。组建付费方式改革专家组,定期对实施DRGs付费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运行情况汇总分析,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县域内医保基金打包付费试点改革。稳步推进医保目录改革。推动谈判药品进医院、进药店,推动新版医保目录的落实落地,做好价格和支付政策有效衔接,规范管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7.着力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配合推进智慧医保平台建设。配合完成联通到州、县的核心业务网络建设,主导完成乡镇、基层经办的接入网络建设。完成楚雄州现有医保业务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做好数据质量保障、维护工作。配合完成15个业务子系统部署工作,狠抓编码标准落地应用。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扎实开展医保数据清理工作。

8.着力加强医保规划法治化建设。高质量研究编制全州“十四五”医疗保障规划,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清理调整,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及时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尽快统一规范医保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

9.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行风建设。把2020年作为楚雄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年,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二是不断优化简政便民举措。全面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办事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工作,逐步实现医保业务全程“掌上查、指尖办、网上办”,各级医保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三是加强内控配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

10.着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发挥医保职能,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做实做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作出医保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4人,财政部分供养 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7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7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983.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70.03万元中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752.68万元,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7.45万元仅是基本支出预算资金和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不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70.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70.0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70.03万元(本级财力6,370.0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983.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70.03万元中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752.68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7.45万元仅是基本支出预算资金和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不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70.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7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04万元,同比下降8.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基本支出中含“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而今年基本支出中不含此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885.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65.62万元,增长4818.3%,主要原因分析:1.上年项目支出不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5752.68万元,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14万元,3.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8.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83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8.44万元;2101501 行政运行:362.91万元;2101504 信息化建设:50.80万元;2101506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5767.68万元;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20万元;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40.00万元;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3.80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25.3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84.75万元,项目支出5,885.28万元)。

基本支出484.75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96.80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136.28万元; 30103 奖金:65.67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83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03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6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1.80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25.37万元; 30201 办公费:16.86万元; 30202 印刷费:2.00万元; 30203 咨询费:8.20万元; 30205 水费:0.60万元; 30206 电费:8.00万元; 30209 物业管理费:0.4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5.40万元; 30227 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6.0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24.18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42万元; 30309 奖励金:2.00万元。

项目支出5,885.28万元,其中:30306 救济费:265.48万元;30307 医疗费补助:5487.20万元;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80万元;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8.8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5,752.68万元,主要用于: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个人缴费补助。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101506 医疗保障经办事务:5752.68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4万元,较上年增加6.55万元,增长20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4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57%,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54次,预计接待540人次。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2月28日新组建的单位,部门职责和人员在不断调整增加;二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无年初部门预算,州财政调整追加下达经费预算中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明细,只能以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3.44万元来比较;三是上年部分公务接待费由州人社局等其他部门编制预算并执行反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增加3.63万元,增长8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3.37万元,增长7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2月28日新组建的单位,现有车辆1辆为2019年8月划拨新增;二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无年初部门预算,州财政调整追加下达经费预算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明细,只能以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37万元来比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项目有以下2个: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州户籍人口参保率≧95%,常住人口参保率≧92%;参保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数≧73%,参保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立足现有制度提供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通过项目的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措施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相关保障政策与政府承受能力相适应,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一定水平,农村因病致贫人数较上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对医疗保障政策满意度持续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5.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6.“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8.DRGs:指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 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2,增长88.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2月28日新组建的单位,部门职责和人员在不断调整增加;二是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无年初部门预算,州财政调整追加下达经费预算中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明细,只能以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8.74万元来比较;三是上年部分机关运行经费由州人社局编制预算并执行反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2020年楚雄州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序号

 

公开内容

是否涉密单位或事项

是否已公开

 

公开网站网址

 

公开时间

 

备注

1

2020年部门预算

http://ylbzj.cxz.gov.cn/

 

 

2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http://ylbzj.cxz.gov.cn/

 

 

单位负责人: 祝春燕            财务负责人:苏家远         经办人:吴烨

                                                         
 

第三部分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项目有2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项目。

 

重点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二、立项依据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规〔2019〕1号)要求。预计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29.68万人,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550元,按县市类型及各级财政承担比例预算州级财政补助资金3418.45万元。以及财权事权调整后州级需上解省426万元。合计3844.45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3844.45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全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按县市类型及各级财政承担比例给予州级财政补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各级财政补助标准≧550元;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全州户籍人口参保率≧95%,常住人口参保率≧92%,参保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数≧7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参保报销待遇≧2019年城乡居民参保报销待遇;满意度指标—参保人员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二、立项依据

根据《楚雄州健康扶贫 精准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7〕78号),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助180元/人,2020年预计我州已脱贫333320人,按照省、州、县补助比例计算,预算2020年州级财政应补助1642.75万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全州总人口人均1元测算,需265.48万元。合计1908.23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立足现有制度提供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通过项目的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措施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相关保障政策与政府承受能力相适应,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一定水平,农村因病致贫人数较上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对医疗保障政策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预算安排1908.2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全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按县市类型及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分别给予已脱贫和未脱贫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因病致贫人数较上年减少;满意度指标—农村贫困患者对保障政策满意度—持续提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附表2020061401004310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