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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19-1230002 | 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12-30 17:24:11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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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19-1230002 | 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19-12-30 17:24:11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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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3号),结合我州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行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全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医疗保障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三项制度”在全局全面推行,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按照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做好执法信息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工作,统筹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开等工作。
1.建立工作制度。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制定全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做到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4.做好事后公开。通过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及履行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机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建立工作制度。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制定全局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依据司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实际,制定完善规范统一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包括行政执法告知书、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执法决定书、送达回证等文书,并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
3.推行音像记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建立全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保障法制审核力量,细化审核内容,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1.建立法制审核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全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
2.落实法制审核主体。创新用人机制,按照要求配置与医疗保障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全局执法人员的5%。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7号)精神,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专人负责。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推进部门间执法数据的共享互通,为“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提供信息化支持。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承担全局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职责,下设办公室在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在全局贯彻落实。
(二)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医疗保障工作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工作体系,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办法,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建设,做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管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三项制度”是对全局依法办事的全面要求,高素质执法人员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取得实效的关键。重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医疗保障执法队伍。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版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