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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19-0920012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9-20 16:57:57 文  号:楚医保〔2019〕30号
标 题:
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全覆盖,有序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实现医保基金规模稳步增长,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增强参保人获得感、幸福感。现就做好2020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朝着既定目标不断前行,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民生实事。全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把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巩固城乡基本医疗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推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的工作要求,到2020年底,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基金征缴收入与上年相比不降低,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的目标要求,我州2020年参保扩面任务基本与2019年持平(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分解落实指标,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监测调度,定期分析通报情况,确保计划目标如期完成。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参保管理,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重复参保问题,做实实际参保基础数据。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从2019年7月1日起,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至次年2月底为集中征缴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采用原方式由医疗保障部门每月按约定的时间和格式传递应征清册,税务部门依据应征清册及时足额组织征收,稳步推进医保费征收体制改革,提高征缴效率、优化缴费服务,实现医保基金稳定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加强与人社、财政、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工商、教育、司法、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和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参保缴费政策

各县市要积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鼓励探索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按规定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台账,定期比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全民参保数据,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在征收工作中,医疗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提升数据信息交互机制,对于特殊核定信息,做到实时交互。实行校验检查机制,对缺失缴费基数、费率、应缴费总额等任一数据项的应征信息,返回经办机构进行补全后再进行征收,确保征收精准。

    四、充分发挥职能,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减税降费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结合医保部门、税务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减税降费和医保政策,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作为减税降费的主要抓手,切实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使全州企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费用不断减少,企业和个体户成本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个体户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缴费负担进一步减轻,减税降费政策取得明显实效,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政策。

五、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经办能力

    医保经办服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医保经办管理,创新经办服务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方式和管理规范,全面落实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继续优化和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借助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强化电子社保的应用,做好各项医保制度间的衔接,健全完善“一站式”结算机制,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紧“抢救"历史数据,确保医保历史数据安全完整,建立完善完整的医保参保数据库,扎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和信息动态管理等工作,为全民参保和精准管理提供支持。要密切跟踪辖区内户籍人员和常住人员的信息变化情况,加强参保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城乡居民(特别是新生儿、儿童、学生)等群体为重点,防止“漏保”“断保”和重复参保。要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将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载体延伸。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查考核

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在实处。特别是2019年没有完成参保扩面任务的县市,要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各县市医保局、税务局要将参保进度情况表于每月1日、16日上报至州医疗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联系人:肖梅(电话:3369173,邮箱:847851127@qq.com),州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联系人:高珊(电话:3391917,邮箱360516634@qq.com)。州医疗保障局和州税务局将成立专门工作督查小组,对照各县市任务清单,对各县市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定期对各县市参保扩面和征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