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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18-1106001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1-06 09:54:31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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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察的通知》要求,我委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分解细化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和参与实施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进工作、以公开树立形象。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州卫生计生委积极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职能的调整变动等情况,要求部门及时地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州级卫生计生清理出行政职权共6类26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2130项,追责情形1792项,编制了权责清单,报州编办审定后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共清理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项,并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二是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按照《楚雄州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楚依行办发〔2017〕4号)要求,我委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委有规范性文件7个,其中3个废止,4个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目录,我委已按要求上报州政府政研法制办,由州政府按规定统一进行公开公布;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医疗卫生监管公开透明。我委按照中央、省、州要求,在全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中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督促州卫生监督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对州卫生计生委负责实施的11项监管事项,已建立“双随机”监管办法,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楚雄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领域开展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经州编办审核后,在网上公开、公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监督抽查计划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在楚雄州卫生监督信息网上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真正实行“阳光执法”;四是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委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根据楚审改办发《关于规范编制楚雄州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标准模板的通知》要求和云南省行政审批通用目录清单,2017年编制完成了州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完整版办事指南和服务手册18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公示,同时印制了纸质办事指南摆放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供给办事群众免费取阅。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根据楚审改办发《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7月按要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和审核州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事项27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处罚186项,共计220项。目前,我委所有录入的服务事项和内容已经同步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由州卫生计生委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实现网上办理,截至2017年11月底,我委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064件,办结2064件。此外,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委建设了楚雄州人口计生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了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201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共完成计划生育各类业务网上办理83580件。

(二)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卫生计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为使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了解我州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委每个季度在“阳光政府”网站对2015年以来全州169个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通报;二是积极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2017年制定《楚雄州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时,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在听证阶段委托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第三方风险评估,对患者、群众和医护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保证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序稳定推进;三是推动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并按照需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全州医疗机构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41230项,按需求为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785425人次,住院累计费用清单813450人次。全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及时公开医疗单位便民信息、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和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截至2017年11月,全州公开医疗单位便民信息4025条,公开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176810条,公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共9132条,监督抽检情况共2536条;四是积极做好卫生计生惠民政策信息公开,重点对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免费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婚检、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信息公开,截至2017年11月,全州公开卫生计生惠民政策信息183206条。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有关文本公开,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定印发了《楚雄州2017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实施方案》,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通过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平台征集征求各方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在线反馈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二是严格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作,州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16年4月1日起受理楚雄州行政区域内省级下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州卫生监督所共受理、审核、完成备案的企业标准192个,其中2017年1月至今新备案企业标准70个,延续备案企业标准15个,所有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均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通过重大决策听证、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和政务信息查询(含96128专线)系统及时做好卫生计生重大建设项目,尤其是州政府重点督察的“十大专项行动”、8项惠民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中涉及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以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卫生计生信息的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共办理重点工作通报2项,重要事项公示18项,解答网上政务信息查询3件,接听解答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8个;2017年群众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向我委在线申请办理许可53件,已受理、办结53件。二是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按照部署完成了州本级预决算和所有纳入州级预算单位管理的州属医疗卫生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6部门年决算情况已按照公开要求进行公开,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预算单位公开内容还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三是推进重大建设规划批准实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以及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公开。

(五)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严格执行州政府有关重要政策制定的报批流程,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在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时开展政策解读。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我委在州政府信息化开网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和公开。执行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我委针对群众关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类梳理汇总,并印制下发了宣传手册,及时向群众解读相关政策;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后,我委就二孩生育手续办理、再婚家庭生育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奖励假期等群众关心的政策及时进行了解读宣传;对《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和《楚雄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按要求报批解读材料和方案,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及时对健康楚雄工程、人口均衡发展工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政策进行了解读;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规范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流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组织卫生计生系统舆情监测工作,2016年制定了《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楚雄州卫生计生系统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0县市卫生计生局和州属各卫生计生单位都按照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初步建立起了舆情监测、信息互通、信息反馈及应对处置的制度。2017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急预案的通知》(楚卫通〔2017〕88号),明确了舆论引导原则要求、应急范围、应急措施、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等相关事项。对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理结果等。制定了《楚雄州卫生计生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2017年以来,按规定及时有效的处置了州委宣传部转来的2件卫生计生领域的网络舆情;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公开办理结果。2017年,我委共承办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主办8件,协办4件),承办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32件(主办20件,协办12件),委办公室及时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梳理归类,主任办公会议对建议、提案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由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提出办理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通过对建议、提案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想办法解决代表、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努力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并按时回复各位代表、委员,实现了面商率、办复率和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由我委主办的8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类均为“A”类,20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分类16件为“A”类,4件为“B”类。同时,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设立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并将2017年我委主办的2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我委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公开信息,让公众及时知晓和获取公开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委的职能职责。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摆放楚雄州卫生计生委政务服务事项宣传折页,公开我委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受到了公众的好评;并积极通过楚雄州卫生监督信息网、卫生计生简报、医改专刊、防艾简报和疫情简报等在不同范围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工作信息。2017年截至11月底,共编印卫生计生工作简报45期,发布卫生计生工作信息492条,其中通过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信息201条。在委机关设置了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干部任用等情况,并在单位办公区醒目位置、科室门口设置了信息公开宣传栏,对我委职能职责、各科室职能职责、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情况和办公区示意图等进行了公开;对需要临时性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到机关办理事务。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邀请楚雄日报、州电视台、州广播电台、省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中心等相关媒体,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工作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施克沛同志任组长,其他6名委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贯彻、组织实施和指导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的审核、公开等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推进制度建设。我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雄州卫生计生委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楚雄州卫生计生委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楚雄州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了信息公开安全;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我委注重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起来,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卫生计生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卫生医改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大对机关科室、州属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建立健全有关实施办法,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八)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省、州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州卫生计生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管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受理流程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依法、有序、有效申请政府信息。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制,每月通报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进展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件专人办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在依申请公开答复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及条款,明确告知申请者依法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和救济时效,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2017年至今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我委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都属于兼职,有时存在精力不够、忙于应付的现象,公开形式单调、公开内容不全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要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存在一定困难;二是部分州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机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优越性认识不足,使用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卫生计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州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落实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落实各项任务要求;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开展;三是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政府重大卫生计生决策、卫生计生部门年度计划、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开卫生计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考录招聘、任前公示等;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工作部署、实施进度、工作措施和成效;公开卫生计生政务服务办理事项、突出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办理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公开办理事项的全过程等,委群众提供方便,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定期组织全州卫生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附件: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统计表

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统计表(11月30日)电子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