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21-0401001 公开目录:总结和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4-01 10:01:21 文  号:楚民宗发〔2021〕2号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民宗局,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

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2021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及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会议精神,按照州委九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州委统战部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依法治理,努力在高质量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牢牢把握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国家民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207号)和《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牢固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总要求,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构建常态化的保障推动机制,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和载体,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1.按照高站位、宽视野、大格局、切实际的要求,高标准编制《楚雄州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和二0二五年远景目标》《楚雄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长期规划》。(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等相关科室;完成时间:上半年)

2.精心筹备召开第八届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认真总结十三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监督检查科、示范创建科;完成时间:6月)

3.适时筹备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重大问题。(责任领导:鲁文兴;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示范创建科;完成时间:全年)

4.筹备召开2021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完成时间:3月)

5.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研究制定《楚雄州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责任领导:鲁文兴、段光洪;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间:3月底前)

6.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计划,成立宣讲团并组织进行宣讲,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加大对党的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力度,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常态化机制。(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示范创建科;完成时间:全年)

7.鼓励在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地方等场所大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六届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说课比赛,全面推进在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等宣传载体,继续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段光洪;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教育人才科、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8.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度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40个以上示范引领建设项目。研究编制第四轮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争取更多项目进入省规划盘子。(责任领导: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11月底前)

9.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N工作,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完善+N测评指标。加强同国家民委、省民族宗教委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民委命名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争取省民族宗教委命名1个省级示范县、15个示范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评选命名。推动创建工作扩点扩面、提质提效。(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监督检查科;完成时间:全年)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已命名的全国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督促检查,将2016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楚雄市紫溪镇、鹿城镇栗子园社区2个单位重新申报命名。(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监督检查科;完成时间:全年)

11.与共青团楚雄州委合作,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月活动。(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示范创建科、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12.与州妇联合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评选表扬等活动。(责任领导:鲁文兴、段光洪;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示范创建科;完成时间:3月至9月)

13.与州文联、州委老干部局合作,组织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7月)

14.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工作措施方法,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精心筹备召开2021年攀枝花、凉山、楚雄、大理、丽江五州市第2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15.健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沟通联系。责任领导:段光洪,责任科室:教育人才科;完成时间:全年)

16.做好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完成时间:三季度)

17.组织楚雄师范学院等院校、科研机构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课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完成时间:全年)

18.精心谋划,积极争取,规划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地。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责任科室:示范创建科、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19.精心选题,深入调研,高质量完成课题调研任务,按时报送省民族宗教委并争取获奖。责任领导:鲁文兴、段光洪;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8月)

二、助力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聚居乡、直过民族、散杂居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努力补齐短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开展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全年)

21.认真落实挂包帮责任。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加大帮扶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帮扶、补短板,进一步巩固拓展柏家河村委会和小石桥村委会脱贫攻坚成果。(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责任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22.做好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申报工作,争取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申报成功。责任领导: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11月底前)

23.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特别是要结合我州少数民族占30%以上的自然村,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民族聚居乡村专题调研,掌握民族聚居村的第一手资料,为做好项目及发展规划打下良好基础。(责任领导: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24.抓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62号),确保资金项目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项目效益明显。(责任领导: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全年)

25.开展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2020年中央、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2020年州级民族机动金使用情况。(责任领导: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26.认真做好民族统计工作。完成我州少数民族聚(散)居村委会及自然村少数民族人口达到30%以上自然村基本情况表。按质按量完成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报表,民族乡统计报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系统录入。(责任领导:杨洪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6月底前)

三、扎实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把尊重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提升文化保护传承水平,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27.向上争取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不少于10个。做好2020年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的验收,认真监督2021年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的实施,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李春富;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28.配合州卫生健康委、州中医院做好《彝医药典籍》编纂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李春富;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29.完成《中国彝乡·楚雄》百米彝绣长卷后续工作及布展。完成《民族节日志》出版工作。完成6首形象歌曲MV的拍摄。(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周国兴、李春富;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30.做好楚雄州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31.积极参与办好火把节暨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加强引导和指导各学会办好彝族年、阔时节、花山节、泼水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传承优秀民族文化风俗,凝聚社会价值共识。(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段光洪;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及各民族学会;完成时间:全年)

32.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楚雄师范学院做好专业+彝语文选修人才委托培养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周国兴、李春富;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33.与楚雄州广播电视台合办好彝乡彝韵彝语新闻电视栏目。(责任领导:马光辉;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全年)

34.指导楚雄州彝学会、傈僳学会做好换届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周国兴;责任单位:各民族学会;完成时间:上半年)

35.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实现全面小康开展主题活动和集中宣传报道,推出一批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公益宣传片、微视频、快闪。会同州老干局组织拍摄庆祝中国共产建党100周年,唱支山歌给党听》彝语快闪。责任领导:马光辉、周国兴、李春富;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四、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2021确定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持续巩固深化年,不断增强的能力、提高的水平,持续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36.高标准编制《楚雄州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规划》。(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全年)

37.认真贯彻《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指导帮助全州性宗教团体对各团体章程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健全有关内部管理制度。(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全年)

38.在全州宗教界人士中广泛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思想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支持宗教界通过讲经讲道等对宗教经典开展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全年)

39.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持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积极推荐上报国家和省命名。(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全年)

404142

43.指导州伊斯兰教协会做好换届工作。(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伊斯兰教科;完成时间:12月前)

44.切实加强民间宗教的管理。就全州民间信仰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摸清底数,先行试点,规范管理。(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佛教和民间宗教科;完成时间:全年)

4546略。

47.适时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和州委常委会议听取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宗教工作重要问题。(责任领导:鲁文兴、凤云松;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全年)

48.健全和完善州级领导挂钩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上半年)

49.深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信仰、服务社会。(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下半年)

50.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全年)

51.完成楚雄州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图文资料收集整理出版工作。(责任领导:凤云松;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10)

52略。

五、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

高度重视民族宗教信息宣传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统筹,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全面提升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扩大宣传,扩大影响。

53.与楚雄日报社开展联合宣传,采取专版宣传、开设专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知识竞赛、刊载民族宗教应知应会知识等方式,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责任领导:马光辉;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54.与楚雄州广播电视台合作,拍摄制作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广告等在楚雄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文化语文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55.邀请《民族画报》《中国民族》《中国民族报》《民族时报》《今日民族》等媒体加大对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力度。(责任领导:马光辉、周国兴;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文化语文科等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56.加强楚雄民宗微信公众号和宣传网站建设,加大宣传密度、广度和深度。(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文化语文科等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57.加大政务信息、党务信息公开力度。(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六、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高质量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58.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统一部署,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慎终如始抓实全州民族宗教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59.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中央、省、州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和指导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等法治宣传工作,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定实施州民族宗教委八五普法和依法治州实施方案。(责任领导:段光洪;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60.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监管要求,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责任领导:段光洪;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61.常态化、规范化做好全州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做好民族宗教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领导:段光洪;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62.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州委深改委和州委民主政治专项改革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和完成2021年州民族宗教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责任领导:鲁文兴、段光洪;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10月)

63.做好民族宗教系统信访工作。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法律法规咨询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时报送信访工作材料,做好重要工作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领导:段光洪、李春富;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64.按照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宗办发〔20201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楚政通〔202015号)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关于印发楚雄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消〔2020193号)等文件要求,抓好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凤云松;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各宗教业务科、经济发展科;完成时间:全年)

65.认真做好平安楚雄建设、楚雄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各宗教业务科、示范创建科等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66.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67.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7月)

七、全面加强民族宗教委系统自身建设

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为抓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争创模范机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敢于斗争的干部队伍。

68.按照中央省州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责任领导:鲁文兴、段光洪;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机关各党支部;完成时间:全年)

69.认真组织召开不少于8次的州民族宗教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纳入专题学习内容(责任领导:鲁文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70.认真组织好每周一职工学习日学习活动和季讲评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机关各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71.举办1期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责任领导:段光洪;责任科室:教育人才科、政策法规科、各宗教业务科;完成时间:7月)

72.支持各宗教团体分别举办1期教职人员骨干培训班。(责任领导: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各宗教业务科、教育人才科;完成时间:10月底前)

73.举办1期全州民族宗教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安全、机要保密等业务培训班。(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责任科室:行政办公室、文化语文科;完成时间:3月前)

74.按要求选派干部、宗教界人士完成国家、省、州有关培训任务。(责任领导:鲁文兴、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75.持续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密切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76.从严从实抓好州委“3456610”全面从严治党楚雄行动,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责任领导:鲁文兴、段光洪;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完成时间:全年)

77.巩固中央、省委、州委各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成果,坚决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抓好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州委第十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州民族宗教委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及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78.扎实开展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考核督查,争标杆,做标杆。(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79.做好委机关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参与楚雄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责任领导:鲁文兴、杨洪雨;责任科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及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

80.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做好机关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网络安全、机要保密工作和工会、妇委会换届工作,支持机关工会、妇委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认真做好机关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责任领导:鲁文兴、马光辉、杨洪雨、凤云松、段光洪;责任科室:各科室;完成时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