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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19-0329001 公开目录:总结和规划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3-29 08:14:14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宗委的关心指导下,州民宗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州委全会精神,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工作目标,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突出重点,抓细抓实,全力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着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了全州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了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科学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职工学习日、培训班等载体,采取自学、集中学、参观学、专题辅导等形式,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开展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一年来,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州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各2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水平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加强。州民宗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2次,干部职工学习会42次,选派干部参加各层次学习培训170余人次,邀请州委党校教授、州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领导讲党课4次,选派本委干部到县市培训班讲课4人次。9月3日至8日,在四川大学成功举办楚雄州民族宗教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州民宗委及10县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共70人参加培训。11月7日至9日,在省社会主义学院成功举办楚雄州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全州民宗系统,宗教工作重点乡镇干部共5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干部政治定力,提高干部的政策法规水平,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二)着力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持“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以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新起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纳入州委“1133”战略,列入“810”工程,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狠抓推进落实。

        一是高位推进,健全机制。一年来,州委常委会6次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州政府常务会议3次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次,州委州政府召开1次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1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州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楚雄州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州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实施方案》,示范创建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二是压实责任,抓好考评。州民宗委与10县市民宗局签订了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8年度任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廉洁承诺书,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创建工作列入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年初,州民宗委会同州委统战部分别到10县市就2017年度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选派我委干部会同州综合绩效考评组对48家州级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进行考评,评定考评等次。通过考评,推动全州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省对我州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考评分名列全省第2名获一等奖。州委州政府对我委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委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多次到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汇报工作对接2018年度民族宗教综合考评事项,使其全面了解掌握我州工作情况,力争考评取得好成绩。

        三是抓项目建设,促跨越发展。按照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要求,聚焦“810”民生工程,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重点,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制定了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行动方案,明确了1县3乡45个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组织实施。上报了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获批准,着力扶持民贸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全州依法单列民族机动金1400万元,向上争取到位资金6935万元,及时将上级项目资金、州级民族机动金下达到县市,确保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10县市2016—2017年“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2018年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督查,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工程质量。以项目的有效实施巩固提升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是注重协作,抓课题研究。与楚雄师范学院彝族文化研究院合作,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在楚雄的实践与经验》课题研究,已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了《新时代彝州民族工作新实践问题研究》调研报告。与楚雄州政协合作,组织启动了《中国彝乡》课题研究,目前正送出版社编审。通过课题研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意见建议,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突出重点,打造典型。对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社区等测评指标要求,创先争优,打造典型。截至2018年底,我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共4个,分别是2015年被命名的楚雄市紫溪镇,2016年被命名的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社区,2017年被命名的武定县,2018年被命名的楚雄市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同时,2017年12月26日楚雄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2018年州委、州政府又命名了第二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13家。楚雄州的生动实践,为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了宝贵经验,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是加强交流,扩大宣传。参加了省民族宗教委组织的对红河州、普洱市、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工作进行互观互检;年内先后接待广西南宁市、四川省阿坝州、贵州省遵义市、青海省西宁市、昆明市、红河州、西双版纳州考察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等到楚雄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相互学习交流。建成了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展厅。编辑出版了全面反映楚雄州创建工作的《民族画报》《新时代新楚雄》专刊。邀请《中国民族》《今日民族》《中国民族报》记者到楚雄采访,刊发了多篇反映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文章。认真组织参加省教育厅、省民宗委举办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征文比赛,获优秀组织奖。与楚雄日报社合作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向党开”有奖征文活动,与州委老干部局合作组织开展了“齐赞改革开放40年——喜看彝州民族团结进步”书画摄影作品展及“民族团结杯”民族健身操比赛,为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全力以赴做好州庆有关筹备工作,充分展示彝州60年发展成果

按照州庆筹委会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与国家民委、省民宗委对接沟通,高质量完成州庆筹备各项工作。一是筹备举办建州60周年北京成就展系列活动。提出邀请来宾名单报州政府审定,制作来宾邀请函并分发寄送,负责来宾签到,组织参观成就展等。成就展及系列活动于4月2日至8日在京正式开展,获得圆满成功。二是协调邀请中央民族歌舞团赴楚雄慰问演出。演出从4月6日至16日,在我州进行了11场次全覆盖慰问演出,受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三是协调邀请国家民委“中华民族一家亲”医疗专家组赴楚雄开展送医下乡活动。活动从4月22日至27日,专家组分别深入到武定县、楚雄市,参与门诊坐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开展义诊、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示范、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救助等工作,深受群众好评。四是完成中央有关部门祝贺团、省祝贺团来宾的联络陪同工作。五是协调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补助经费2000万元,支持州民族中学搬迁、彝医院建设。六是会同州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做好我州于11月2日至3日在北京中央民族歌舞团民族剧院举行的“2018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系列活动、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北京成就展系列活动、少数民族地区艺术院团晋京展演项目——楚雄彝族经典音乐舞蹈服饰展演《彝乡之恋》”的协调服务工作,演出取得圆满成功。州庆活动,充分展示了彝州60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展示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画面,受到来宾的一致好评。州民宗委被州庆筹委会表扬为州庆筹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确保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

        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牢牢掌握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一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

        二是扎实抓好宗教工作有关制度落实。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工作。

        四是着力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

        五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是全面整改省委专项督查反馈问题

       七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培训。

       八是完成了全州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专题调研,

     (五)认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推动依法治州进程

        按照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工作安排,牵头完成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研究起草任务,年内走完有关审议修改程序,省委已正式批复通过,提请2019年州人代会审议通过。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完成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保护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保护条例》,地方民族立法步伐明显加快。

      (六)积极做好民族文化体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文化自信力

         成功举办了楚雄州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团参加了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运动会,共获得12枚金牌、10枚银牌、8枚铜牌;代表团被评为组织奖,获奖数创历史最好成绩。州民宗委和双柏县民宗局被省民宗委、省体育局表扬为全省少数民族体育(2014—2018年)先进集体。成功举办了“滇川黔桂四省(区)第十七次彝文古籍协作会”,启动编纂《彝医药典集》。上报省民宗委“双百工程”3个,其中“百名人才扶持”项目1个,“百项精品扶持”项目2个,争取到上级205万元项目资金扶持。参与完成楚雄火把节暨“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的有关筹备组织工作。启动实施百米精品彝绣长卷创作工作。州政协常委会专题协商讨论我州民族文化建设工作。与楚雄师范学院合作,开展中小学彝语文骨干教师培训。坚持“彝语文跟我学”“彝语新闻”2个栏目每周各办1期,巩固发展彝族文化宣传阵地。

      (七)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认真完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环境宣传日”“殡葬改革宣传日”“文化科技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300余份。指导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认真梳理、修改和完善涉及州民宗委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相关文件;梳理我委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办理了85件民族成 份变更服务事项,受理了3件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核报省民宗委审批。开展了民族宗教领域殡葬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干部参加全州行政执法证申领培训班,州民宗委31名干部获得了民族宗教执法证。

        (八)做好“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配强驻村队员。派出委办公室主任等6名干部分别到扶贫挂沟联系点双柏县安龙堡乡柏家河村委会、武定县发窝乡自期村委会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二是开展遍访帮扶。1月至8月,先后组织干部6批共103人次到柏家河村委会走访慰问贫困群众,落实帮扶措施。9月起,全委干部职工分四个组,由委领导带队每周五至周六,轮流到柏家河村加强扶贫工作。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邀请十九大代表李云燕到柏家河村宣讲十九大精神,选派柏家河村干部参加省民宗委组织的2018年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农业信息化技术培训班、州民宗委在四川大学举办的民族宗教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学习。四是积极参与“同心工程·助力双柏脱贫攻坚”活动。2018年省州民族专项资金支持双柏县670万元,其中,柏家河村156万元。组织楚雄佛教界筹资13万余元到双柏县安龙堡乡柏家河村委会和安龙堡乡敬老院,开展“扶贫济困,回报社会”慈善慰问活动。组织州基督教“两会”到武定县发窝乡自期村委会开展慈善慰问活动,捐赠3.5万余元的物资。五是抓产业发展。结合当地实际,鼓励支持群众种植核桃、青花椒、香橼、中药材、烤烟、澳洲油茶、早青豌豆、辣椒、白扁豆,养殖牛、羊、猪,以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六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通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挂包村道路设施、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增强,群众收入逐年增加,为脱贫出列奠定了坚实基础。

      (九)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四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分别制定了“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上水平。机关3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达标验收。

         二是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巡视云南、省委巡视楚雄、州委巡察州民宗委反馈意见,国家审计署审计楚雄州反馈意见,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州审计局对周国兴同志离任审计的整改落实。同时,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长远“立”,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提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文明单位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学雷锋等各项创建活动,营造机关干事创业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推动了机关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018年我委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四是认真完成其他工作。按时限办结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7件,办理工作满意率100%。完成了涉及我委的全面深化改革,全民科学素质,防治艾滋病相关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一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全州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州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1133”战略,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民族工作实现新跨越,宗教工作构建新格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要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着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制定我州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实施方案》和《楚雄州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坚持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认真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建立示范单位考核命名和动态管理机制,年内争取国家民委命名1至2个示范单位、示范教育基地。

      (三)着力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认真研究中央、省脱贫攻坚、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宗教活动场所修缮补助和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等各类项目资金,解决民族乡村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发展难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和力量,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调研和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开展民贸民品企业申报工作。加强推动有关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努力争取对民族地区更大的倾斜支持,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进程。加强民族统计监测工作,加强数据分析研究和结果应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增强民族工作话语权。做好民宗部门行业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机关扶贫联系点脱贫攻坚战。

      (四)着力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略)

      (五)着力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工作。(略)

      (六)着力推进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做好《彝族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的审议颁布及实施工作。认真配合做好《彝医药典籍》编纂工作。加快推进百米精品彝绣长卷创作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节日培树工作,推动旅游发展品牌建设。加强民族语文工作,抓好双语人才培养工作。

      (七)着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好“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机关党风廉政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全面深化改革,全民科学素质,防治艾滋病相关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积极参与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水平。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