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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18-1216001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2-16 11:20:26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把公开透明作为本委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科室拟制公文时,明确了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委领导审签。2018年在本委网站公开文件(通知)13个;我委起草报请以州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2个,均提出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2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和委党组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均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名单,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2018511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全州宗教工作会议方案和拟表扬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等有关宗教工作议题;822日委主要领导向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汇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十月太阳历文化条例(送审稿)》有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送审稿)》1130日委主要领导参加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汇报《楚雄州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搞)》起草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计划》。

3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多次对本委权责清单作了调整,并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经调整后,目前,本委权责清单共6类, 2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批,因我州无藏传佛教,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0项。

4在本委网站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2018年我委主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9件,均按时办结。并经保密审查后,发布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文件2件,政协提案答复文件5件。

5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本委网站设立了财政信息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18年先后公开了5次,即: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楚雄州州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关于发布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公告,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年楚雄州州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围绕本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作扎实开展。2018年在本委网站公开了楚雄州2018年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工程项目情况表,涉及精准脱贫、示范创建等共76个项目,资金5761万元。同时,将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在本委网站部门动态栏公开,共112条。

3.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2018年我委代州委、州政府起草了1个文件,做到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因该文件涉密,未在政府网站公开。为便于各级各相关部门、各族群众充分理解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五条对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解读,并在本委网站上公开。20181015日至20,由楚雄州人民政府主办,州民宗委、州文体局承办的楚雄州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楚雄州体育中心举行。运动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期间,我委主要领导接受记者访谈,宣传比赛有关规则、赛事情况,并通过本委网站及时发布开幕式、闭幕式情况,加大宣传力度,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2明确科室负责人为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责任人。2018年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10,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多件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置了3件网络舆情。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梳理提出我委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项(民族成份变更,全年办理85件,受理了3件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核报省民宗委审批许可。推动了各级政府部门在线办理事项数量不少于入驻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总数的40%

2)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在本委网站开设了征集调查”“在线咨询”“领导信箱”“网上信访”“连线96128”政务互动栏目。全年收到群众参与信息7条,其中咨询4条,民意征集2条,政务咨询1条,均在规定时限内作了答复。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工作能力

公布本委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修订编印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业务手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审批业务手册》《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业务手册》,并在本委网站上公开,做到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和部门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完成了本委网站向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群平台的迁移,开设了新闻动态、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政务专题等栏目,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回应关切水平。

2)落实专人采取日读网、周总结,全面读网,加大读网频次和力度,做到日常监测,加强新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更新信息,规范信息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全面规范。截至目前,在本委网站发布信息232条。

2.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

落实专人管好用好本委开设的微博楚雄民宗之声,微信楚雄民宗。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发布信息,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微博楚雄民宗之声发布信息45条,关注量16.7万人次;微信楚雄民宗发布信息72条,订阅数3872人次。做到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按程序及时审批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

3.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在本委网站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修改完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方便群众提出公开申请。明确有关人员按规范文书格式答复,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2018年我委未收到群众和法人公开申请。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修改完善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保密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制定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作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真实,不涉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典型经验做法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一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我委及时印发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并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二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我委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了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做到不泄密、不侵犯个人隐私,推动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政府网站管理要求标准高,而我委无专职人员从事网站管理工作,网站管理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思想压力大,难于做好该项工作。

下步工作建议:加强网站管理技能、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加强对各科室的督查、协调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