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647J-/2022-0915008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15 16:29:12 文  号:
标 题: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元谋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闲置土地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闲置土地处置作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评指标和省政府自然资源管理综合督查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14年开始,楚雄州对2009年以来的用地情况清理,先后开展了三次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2022年,全州有2009年至 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9190.4537亩,1—7月全州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375.73亩。2014年以来,全州累计处置闲置土地11598.83亩,20221—7月全州处置闲置土地1113.6亩。全州每一宗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都已建立项目基本信息台账,均已录入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行跟踪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监管月通报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做到发生一宗,入账一宗,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二、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州高度重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州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处置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和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原则,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不同的闲置原因(主要有政府原因、企业自身原因、因司法查封和据实无施工许可手续等四大类),逐项目精准制定“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制定强力有效的处置措施,将目标任务分阶段量化,在政府统筹领导下集中攻坚,对处置部门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采取最严手段、最强措施强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10县市人民政府均成立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住建、交运、自然资源、乡镇人民政府等力量协同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标定位,自我加压,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分片包干督促指导10县市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25月,局主要领导带队,分4个片区到各县市项目和地块一线,为政府和企业解决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土地出让、不动产确权登记等一系列影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的现实问题33个。适时召开全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分析调度会议,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州高速公路项目、滇中引水一期项目、德钢钒钛金属生态产业园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多次分析调度,处置消化了一批批而未供土地。日常结合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对系统中新出现的未按期开工、疑似闲置土地等多项指标进行跟踪,依法依规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置,并及时对监测监管系统信息进行更新。

三是分类施策处置。针对全州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指导帮助和督促各县市尽量消化存量土地来保障一批重点项目用地。对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及时组织公开出让成交一批;对供地方案已获批但暂不具备出让条件的,尽快消除限制条件组织公开出让成交一批;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督促项目业主积极组织相关材料以划拨方式供应一批;对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用地无法继续实施供应的,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推进土地供应,切实提高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对政府主导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因拖欠用地报批规费、未明确用地主体等,已经建设但未依法依规办理供地手续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清缴用地报批规费、明确用地主体,及时完善供地手续。对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经州或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放弃开发建设或拒不办理供地手续的,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利益主体,厘清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产权关系后,恢复净地地状态并按照规划重新组织供地。支持批而未供土地调整利用,促进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对已开发建设、但尚未供地的项目,实际用途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不一致的,在不违反现行规划禁止性和强制性内容、与规划管控要求不矛盾的前提下,可将允许保留的建设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完善供地手续,并在供地合同中明确土地用途、开发建设和到期退出土地的相关要求。对因规划调整、产业政策变化等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州、县(市)人民政府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促进土地开发利用。同时,在土地供应中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确保项目主体拿地能开发、拿地即开发,从源头做好防控。

四是强化监测监管。严格执行楚雄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情况、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违规违约预警信息处置情况、宗地坐标填报情况等六大方面的工作进行通报。同时,借鉴省厅经验,每季度对各县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预警,对达不到处置任务时序进度的县市,采取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以外的用地报件及成片开发方案等措施,倒逼各县市加大处置力度。

五是严格信用管理。将企业闲置土地等违规违约行为相关信息纳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在其违规违约用地行为整改完成前,不予受理新的用地申请,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同时,与税务部门联动,对纳税失信企业进行了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9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