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健代表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全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你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高速公路建设遗留的建议》(第0167号),已交我办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州开工建设了楚雄至大姚、楚雄至大理、昆明至楚雄、玉溪至楚雄、永仁至大姚等高速公路项目,其中姚安县涉及楚姚、楚大2条高速公路。根据我州与楚姚公司签 定的《投资合作协议》,与楚大项目公司签 定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责任书》,我州负责需承担楚姚高速30%的项目出资责任,负责楚姚高速、楚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在项目建设及用地报批过程中,由于政策变化及征地拆迁费用概算不足,楚姚、楚大2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均超出概算。同时因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遗留问题未及时解决,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为解决我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缺口问题,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各重点公路项目地方配套及出资责任州县市分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0〕32号),州、县责任划分:楚姚高速州级财政应为姚安县承担12708万元,目前州级已承担了10500万元,到位率82.63%,还差姚安县2208万元。姚安县县级应出资29652万元,已出资8408万元,到位率28.36%,县级未履行出资责任21244万元;楚大高速超概算56693万元,按里程占比划分,州级财政应为姚安县承担6061万元,目前州级已承担了7300万元,州级承担部分到位率120.44%。州级承担部分拨超1239万元。姚安县县级应承担22621万元,目前已承担340万元,资金到位率1.5%。县级未履行出资责任22281万元。
两条高速公路州级共需出资18769万元,州级已出资17800万元,州级资金到位率94.83%;县级应出资52273万元,已出资共8748万元,资金到位率16.74%。
由于受疫情影响,全国经济发展迟缓,州、县经济上行压力巨大,资金筹集困难,未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导致楚姚、楚大等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造成拖欠群众征地拆迁资金情况普遍存在,针对这一问题,我办将积极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州、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及时配套未应承担的出资责任,拨付征地拆迁资金并及时兑付差欠群众的征地拆迁款,不断化解因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矛盾。
针对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遗留问题,我办将继续督促楚姚、楚大2家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加快处置,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逐步整改消 号,目前大部分问题已得到处理。目前还未处置的问题,我们将继续督促2家项目公司,加快遗留问题的处置。
再次感谢你对全州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恳请你一如既往地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楚雄州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