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四季度,楚雄州审计局重点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十三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州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累计抽审480个单位,抽审资金总额162.61亿元,抽审项目1 175个。审计结果表明,全州有关部门和地区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整改以前审计查出问题,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部分地区和部门在贯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方面存在的问题
5个县市级单位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9 757.82万元;2个县财政局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 953.17万元;以拨作支348.30万元;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金结余98.33万元未上缴财政;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直达资金支出进度不达标;武定县农业农村局超工程进度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127.54万元;双柏县3个卫生院将基本药物制度对村卫生室补助资金用于开支不相关费用17.87万元;4个县市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与上级财政下达直达资金实际收支不相符;2个县财政部门未及时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等问题。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及时调整公布行政权力事项47项;应取消未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未能有效承接政务服务事项3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成效不明显;未实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服务审批政策未落实到位、“证照分离”改革政策推进缓慢,提高个体工商户准入门坎;未完成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等问题。
三、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行业协会商会存在会费收取档次过多;工伤保险费率未作调整,仍实施阶段性降费费率收取工伤保险费;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有偏差;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不到位;未清退违规收取管理费、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投标保证金等问题。
四、全州“十三五”水网基础设施工程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开工前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未办理报批手续;未按规定与地方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河道治理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违规预留质量保证金和工程审计风险金;项目工程招投标不合规;违规出借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不到位;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未及时兑付征地补偿费等问题。
五、州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楚雄广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楚雄楚视传媒有限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3个州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了审计,其中涉及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主要存在:企业对外投资未上报国资委审批;未经董事会同意和未向州国资委报告出借款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双柏县、武定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涉及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方面主要存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目标任务有差距;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和未办理环评手续;部分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净地”出让1181.50㎡,“一水两污”项目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327.55亩;建设用地占用天然林地3.79亩;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未进行备案;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较低,对地下水取水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楚雄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各责任主体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被审计单位适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