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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1102003 公开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11-02 15:38:07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关于2022年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楚雄州关于2022年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司法厅2022年公证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要求,确保2022年抽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2022年楚雄州公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三十四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六条等组织实施。

二、抽查任务及事项

根据《2022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要求,抽查任务及事项为: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时间

本次双随机抽查时间为:2022年5月1日-10月31日。

四、检查对象及比例

按照抽查计划,本次检查对象为:在全州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抽查户数为:2户。

五、名单抽取

检查对象由州司法局在全州市场主体库中统一抽取,抽取后按照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或行政区划)分派到州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由州司法局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如在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六、检查内容

(一)公证机构设立条件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场所设置和功能分区是否满足办证服务条件;徽标、标牌、标识是符合规定;公示信息是否齐全;公证机构负责人是否在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公证人员的数量是否符合开办业务条件;执业信息变更登记是否及时报批。

(二)公证机构收费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程序收费行为;是否存在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行为;是否存在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情况。

(三)遵守公证程序的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公证受理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不审查核实,为不真实、不合法等事项出具公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其他违反《公证程序规则》的情况。

(四)公证档案管理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归档立卷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公证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立卷归档或长时间不建档情况;国内公证书专用防伪纸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五)公证管理系统内公证登记簿公证事项是否规范录入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公证登记簿是否按要求规范录入;公证登记簿收费数据是否异常。

(六)涉外公证业务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是否具备开办涉外公证业务资质;涉外公证水印纸管理是否规范。

(七)公证投诉处理情况

检查公证机构是否按规定对复查申请予以复查;公证书被撤销情况;公证机构过错责任赔偿情况。

七、检查方式

按照《2022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要求,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八、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组织该项抽查计划实施的部门或科室应当督促执法人员按时按质做好检查信息录入。

九、抽查结果的运用

组织检查部门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十、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负责检查的部门和各公证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私极配合做好抽查和检查工作,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检查工作。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监管抽查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严肃认真,以问题为导向,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严防走过场、摆花架子。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

(三)及时总结,认真整改。监督抽查结果由具体负责检查的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意见。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公证机构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业执业行为,提高公证质量。

联系部门:楚雄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肖仁睿 0878-3016025

电子邮箱:cxzggflfwk@126.com

楚雄州司法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