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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316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3-16 09:16:2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5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楚财预〔2022〕9号)及《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2〕8号)要求,现将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助州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7.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县市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8.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和协助县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1)根据部门职责,楚雄州司法局机关设“办公室、依法行政与法规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警务部)”11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

(2)事业单位设置

楚雄彝族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主管部门:州司法局;机构设置:正科级;人员编制:6人,参公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佳汇公证处(主管部门:州司法局;机构设置:正科级;人员编制: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继续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协调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相关操作流程,扎实开展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估、目标管理及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各科室绩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确保预算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进一步提高。

2.强化统筹协调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楚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州委依法治州办在协调、督促、推动落实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筹备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组织部分县市和州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抓好制定下发的《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楚雄州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三个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报审程序,印发实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3.强化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督促全州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本级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公示执法结果,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好2022年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及办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开展好不少于400件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培树我州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4.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扎实推动《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实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法治楚雄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切实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楚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5.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全面掀起普法宣传热潮。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时间节点和规划要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对县市、部门落实普法情况、学法用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普法融入执法和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实效,切实提高全州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民法典、宣传防范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及与民生领域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轰轰烈烈的楚雄大普法宣传氛围,有序推进我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

6.突出抓好人民调解,全面建立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广泛宣传并认真实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频次和调解力度。结合实际,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7.突出机制平台建设,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积极发挥已建好的一个州级、10个县级、10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1个村(社区)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四级实体平台作用,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机器人、“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普及和运用,实现全州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为全州社会各界及民生领域提供普惠均等、遍及城乡的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楚雄州2021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申领的初审复审工作,组织开展楚雄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

8.持续抓好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认真制定落实州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建议,将突出楚雄特色的立法项目,适时列入计划推进。集中力量完成州委安排的《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条例》等重点立法任务落实,配合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持续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不断优化“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确保国家法制统一。

9.持续抓好刑事执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把社区矫正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脱管、漏管和虚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进一步提高教育矫正实效,有效发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作用,防止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通过不断推进平台、在矫通、矫务通的使用,为我州运用电子定位、轨迹查询、大数据分析和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有力保障。

10.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工作突破创新。认真分析和把握形势,坚持以改革为动力、问题为导向,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州司法局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2021—2023年三项任务,重点要完成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律师制度改革的任务。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后续工作,确保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正常开展并得到切实加强,改革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加快推进云南省滇中楚雄法务区和“楚雄州戒毒所”规划建设,认真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改革事项。

1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方方面面,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局党委抓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推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总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3.8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8.74万元对比,增加135.09万元,增长13.3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项目经费;三是新增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费;四是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3.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83万元(本级财力1,143.8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8.74万元对比,增加135.09万元,增长13.3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项目经费;三是新增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费;四是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预算单位支出基本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3.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77万元,比2021年959.74万元增加83.03万元,增长8.6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项目经费;三是新增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费;四是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

项目支出101.06万元,比2021年49万元增加52.06万元,增长106.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二是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项目经费;三是新增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经费;四是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40601行政运行:743.68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2.7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1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58.0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4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4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9.43万元;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60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35.01万元;2040608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5万元;2040612法制建设50.45万元(其中依法治州10.27万元,法治政府建设11.77万元,行政执法人员考试18.41万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1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中没有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中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中没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万元,较2021年12.50万元,减少2.50万元,下降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在上年基础上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与上年5.5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27.2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批次,共计接待340人次。降低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厉行节约,精打细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7万元减少1万元,降低1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14.2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扶贫联系点调整后,路程较近,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涉及预算绩效目标共7个项目,金额101.06万元。其中:

(一)依法治州工作专项经费10.27万元

项目目标:召开依法治州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举办依法治州法治建设队伍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依法治州法治建设督察,推进全州各级各部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积极促进科学立法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州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具有楚雄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地方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完善,法治在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显著增强。

绩效目标:1.举办法治队伍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1期,法治人才队伍对培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满意率达90%以上;2.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覆盖率达100%,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合格率达95%;3.法治建设队伍人才能力素质和执法司法规范水平逐步提升,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指标值达90%以上。

(二)2022年春节慰问专项资金0.60万元

项目目标: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把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基层值班的司法所干警的心坎上,确保基层司法所干部过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春节。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任务较重、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反映、评价较好的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走访慰问,深入了解基层干警的思想、工作和身体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向基层干警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我州经济建设的成就等,积极动员广大基层司法干警为全州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绩效目标:1.切实做好关心群众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心砍上;2.通过走访慰问,了解基层司法干警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一些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3.通过走访慰问,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1.77万元

项目目标: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查;组织法治业务能力提升外出学习培训;开展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制订和州政府规章审查、起草、评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州、县市、乡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办理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开展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

绩效目标:1.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办证考试8场次;2.政府立法(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审查;州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和备案)3件;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00卷;4.开展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50件;5.组织召开2022年度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6.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察1次;7.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1次;8.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指标值95%;9.行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满意度明显提升,指标值95%;10.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司法规范水平逐步提升,公平正义安定有序,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对公正文明执法满意度明显增强,指标值90%。

(四)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资金35.01万元

项目目标: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深化与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传统媒体合作,创新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购买或编印“八五”普法相关宣传材料;举办2022年度“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解员培训班;组织开展好“12.4”宪法日暨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全州公民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加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绩效目标:1.年内召开法治宣传教育会议1次;2.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解员培训班各1期;3.组建一支“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宣传活动;4.制作一个媒体法治专栏专题节目;5.定期对“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统计,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90%以上;6.定期对全州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行问卷调查评估,全州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率达90%以上;7.全州公民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加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专项经费18.41万元

项目目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提升执法人员基本素质和行政执法力,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绩效目标:1.组织3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2.有效保障考务工作安全开展,考务工作安全保障率达100%;参考人员对考试组织、考试服务、考试保障等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六)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项经费15.00万元

项目目标:组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对国家法律体系知识的掌握;提升法律职业道德和理论素养的考察力度;考察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及法治实践水平。

绩效目标:1.年内组织开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次,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数750人以上;2.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零事故、零失误;3.参考人员对考试组织、考试服务、考试保障等的满意度达100%。

(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经费10.00万元

项目目标: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完成案件、工作、人员移交及办案衔接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落实基础办案设备的购置;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的监督工作。

绩效目标:1.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专业化、高效化、信息化、智能化;2.有效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指标值达80%以上;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普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指标值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0.35万元,与上年149.43万元相比,增加50.92万元,增长34.08%,增长的主要原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所以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增加。

其中: 30201办公费15.19万元,30202印刷费2.00万元,30204手续费0.25万元,30205水费3.50万元,30206电费5.40万元,30207邮电费10.6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21.00万元,30211差旅费19.42万元,30213维修(护)费6.61万元,30214租赁费6.30万元,30215会议费1.60万元,30216培训费16.4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4.00万元,30226劳务费23.08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30万元,30228工会经费9.5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7.5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州司法局资产总额1,342.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8万元,固定资产1,300.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371.19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决算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3月16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预算重点

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依法治州工作专项经费(州本级)

项目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资金(州本级)

二、立项依据

项目一:中共楚雄州委印发《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1】16号)。

项目二: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楚发[2021]1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 党的 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在楚雄落实落地,建设法治楚雄,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楚雄开启全面 建设 社会主义 现代化 新征程,向“一极两区”建设迈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项目二: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制全面深入落实,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化解显著改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创新活动方式和内容,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与传统媒体合作,创新利用“三微”、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举办2022年度“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好“12.4”宪法日暨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活动。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一:继续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召开依法治州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举办依法治州法治建设队伍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依法治州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全国、省对州县督察);开展依法治州专题调研工作。

项目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推动楚雄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新局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2〕8 号)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10.27万元。

项目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财预〔2022〕8 号)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35.0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一:继续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召开依法治州委员会年度工作会议;举办依法治州法治建设队伍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依法治州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全国、省对州县督察);开展依法治州专题调研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为我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二: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社会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工作;持续推动与传统媒体合作,创新利用“三微”、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举办2022年度“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好“12.4”宪法日暨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活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一:推进全州各级各部门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积极促进科学立法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为楚雄彝 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项目二:全州公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加强,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事业繁荣昌盛,文化熏陶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5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