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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209001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2-09 09:37:05 文  号:楚司党发[2021]17号
标 题:
印发《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印发《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部、中心):

现将《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州司法行政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系统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州、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楚发〔2021〕18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楚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持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为推动楚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实践,到2025年,州、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广大干警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在法治轨道运行,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四五”时期楚雄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坚持学用结合。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坚持普法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体推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坚持讲求实效。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基础上,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

二、突出宣传重点,切实增强全系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州、县司法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教育引导全系统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组织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和《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学习读本,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带头学习、精准把握、模范践行。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百年法治建设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各类宣传阵地、载体的作用,组织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清、讲准、讲活,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将宪法纳入州、县司法局党委(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的学习内容,营造人人学宪的氛围。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州、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学习宪法活动,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深化“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教育。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系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充分利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案例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制作展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法治漫画等各类优质普法产品提高民法典的宣传效果,组织和鼓励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民法典知识竞赛。

(四)深入学习宣传楚雄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和我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水系保护修复、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有关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相关法,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学习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强全系统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大力学习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推动全系统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州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扎实推进《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切实提升全系统推动法治建设的素质和能力。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专业知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学习宣传行政立法、社区矫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依法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能力。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系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系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推动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监察法、审计法、监察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明确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

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对象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一)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州、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宣讲法律、年度述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引导州、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把法治教育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努力培养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二)持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加强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把提升法治素养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引导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把所学法律法规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知行合一,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队伍的法治素养。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持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素养

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领域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持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管理,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四)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

以提高队伍法治素养、塑造良好形象为目标,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橱窗、长廊、广场等阵地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征文、书画、摄影、动漫、微视频征集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注重高质量短视频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熏陶,组织党员干部到元谋红军长征纪念馆、大姚七街红色村、张经辰故居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

四、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州、县司法局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州、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日常有指导。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全系统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建设,充分发挥州、县普法讲师团作用。

(二)健全普法机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切实把全系统普法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细化学法用法制度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州、县司法局管理使用的网站、公众号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解读,积极引导法治风尚。

(三)创新方式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立法、执法、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进一步提升“法治楚雄”品牌的聚合力。加强音视频普法内容制作,逐步建立司法行政系统普法产品库,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短视频等各类平台开展普法,促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深入人心。

(四)加强工作保障

州、县司法局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普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本系统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估。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搭建县市、乡镇普法工作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平台。要及时了解基层普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要推动落实普法经费列入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