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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410009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文  号:楚政函〔2018〕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有效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04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有效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实施“前期—开工—推进—完工竣工—投产使用”的项目推进实施链和“周报告—旬督查—月调度—季开工”的项目推进时序链,破解融资、要素保障、政府性资源配置三大难题(即构二破三),不断调高产业投资(含园区和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项目的质量和项目的效益(即调二提三),切实把“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作为抓项目增投资的重要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实施,确保实现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的奋斗目标,现就进一步抓好“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工作,有效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抓好“构二破三”工作机制落实

(一)着力抓好项目谋划工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着力在谋划项目上下功夫,创新项目生成。要吃透国家政策,聚焦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围绕全省重大战略布局、重大基地建设以及提出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精心、主动、积极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各县市和州级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谋划项目,充分挖掘我州的区位、资源、生态、产业和民族文化优势,着力谋划包装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做到县市主要领导谋划总投资10亿元以上大项目,行业部门主要领导谋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行业部门工作人员谋划总投资0.5亿元以上项目,对项目谋划工作每季度要进行一次督查。各县市、州级各重点行业部门要通过抓好项目谋划工作,对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推陈出新,科学管理,建立起源源不断的项目储备库,争取将我州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各县市储备的下一年度接续项目计划完成投资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30%以上。要抓住“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期,提前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后期实施项目,确保一批事关全州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在2018年内全面开工建设。(牵头部门:州发改委;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个重点项目一个专推小组一套工作方案”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及早开工建设。要在积极争取省预算内安排的项目前期经费支持的同时,加快州财政预算内安排0.5亿元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进度;适时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争取再筹集下达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县市也要积极筹措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全州项目前期经费投入不低于上年。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规范前期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滚动回收使用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和作用。(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抓好项目集中开工工作。各县市要在抓好一季度集中开工的189个、总投资270亿元项目实施的基础上,继续从年度计划投资项目中选择一批前期工作成熟、有带动示范作用的项目分别按季进行集中开工,所筹备季度集中开工项目数的总投资不低于上一年同期集中开工项目数的总投资,尤其是要突出产业类(工业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项目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项目开工后,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要严格按照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对标对表,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坚决杜绝出现项目开工就停工的现象发生,力争2018年新开工项目数量和质量都有新突破。(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要严格对照省州“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工业转型升级“百项”重点项目计划,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工程、昆楚大、玉楚、楚姚和永大高速、永广和广大铁路改造、乌东德水电站、楚雄—攀枝花天然气管道、永仁直苴水库、武定仁和水库等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资金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原则上当年须完成投资60%以上。要盯紧每个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导向,积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精心组织,按时、按质、按量编报中央及省预算投资计划,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州给予更多倾斜支持,要力争2018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5.8亿元。对省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特别是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审批综合提速率达60%以上。要着力破解“融资难”问题,在吃准吃透、认真遵行上级政策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融资服务,为项目投资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在破解以土地、林地为主的要素保障难方面,吃透吃准国家现行土地、林地政策,用好用活上级各项政策措施,规范项目用地,加快报批进度,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在破解政府性资源配置难方面,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牵头部门: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推进“调二提三”工作

(六)着力优化投资结构。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政府服务,制定合理有效的清单制度,降低门槛,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等限制;要进一步下大力气降低企业成本,着力清除各种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障碍,不断释放民间投资的活力。尽快制定公布我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4个产业发展“施工图”。6月底前相应重点产业主抓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力争年内促成一批目标企业、重点项目落地,确保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增速分别达到24%和26%,不断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牵头部门:州工信委;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幅提升工业投资。以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及推动冶金、化工等产业加快发展为重点,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50个重点技改项目。制定工业项目用地保障政策,提高用地审查效率,精准投放工业用地计划。强化工业投资入库项目分析,突出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和产业融合项目,确保全年新增工业投资入库项目100个以上,工业投资增幅达到18%以上。(牵头部门:州工信委;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八)引导民间投资。突出招大引强和产业招商,创新招商方式,深入开展驻点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对省、州人民政府认定的省级和州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的原则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项目推进有计划、有保障、有成效。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力争永金高速、牟定职教中心、州民族中学搬迁等项目年内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在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上取得新突破。积极盘活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出让部分优质资产,出让所得资金投入新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州招商合作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九)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紧紧围绕“5533”改革主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适时扩大“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按照“简化审批、公平监管、系统服务”的要求,结合对北京零点调查公司关于我州政府营商环境(政府效能)评估报告存在问题的整改,完善企业落户注册、优惠条件、社会责任、费用收取、政府服务等具体的政策措施,实现企业引进、扶持、服务的清单化、制度化,实现“企业围着政府政策转”向“政府围着企业需求转”转变,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牵头部门:州委编办、州工商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保障抓落实

(十)认真贯彻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分析调度。要继续实行投资“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推动、一月一通报”制度,着力在总投资0.5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度上下功夫,强化项目进度入库前调度,准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以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的落实,助推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坚持领导挂图指挥、部门挂图作战、发改、统计等综合部门挂图监测,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科学依法依规抓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统计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周、旬、月、季、年”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周、旬、月、季、年”报制度,各县市、州级重点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统计工作,强化固定资产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梳理和管理,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报表中新开工项目数,累计完成投资和总投资0.5亿元以上项目的具体情况等,州发改委定期将汇总后的周报表及时报送州人民政府,旬报表作为州人民政府研判依据,月报表作为州人民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依据,季报表作为州人民政府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依据,年报表作为州人民政府考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依据。(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统计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强化督查稽察。州级有关责任部门要在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各县市结合本地项目投资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并抓好落实,既要确保投资增速,更要提高发展质量,防范风险。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于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2月30日前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和州发改委。州政府督查室会同州重点项目稽察办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的投资完成情况对标对表进行督查稽察,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实行督查、监测报告制度。(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问效追责。州级重点行业部门和各县市要严格对照“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方案”固定资产投资按月任务分解计划表抓好落实,责任细化到人到岗,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和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情况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对州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约谈结果计入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约谈由涉及的分管副州长牵头,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派出有关人员全程参与。约谈名单由州政府督查室根据州统计局提供的情况提出,州政府督查室要做好约谈组织和记录等有关工作。(牵头部门:州政府督查室、州统计局;责任部门: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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