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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329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3-29 09:12:45 文  号:楚政办函〔2018〕1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3-22 09:21:1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近期,全州气温上升,风速加大,森林火险等级增高,森林火情火灾时有发生,暴露出当前在一些地方森林防火措施不落实、宣传教育不深入、巡山护林不到位、野外火源管控松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26号),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次部署,细化责任,全面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各县市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特别是在“清明节”到来之前,要以完善预案、落实责任,最大限度遏制因上坟烧香烧纸及生产用火等行为引发火灾为重点,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织严织密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大网,深入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民防火责任意识。各县市要把宣传教育与强化火源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以省、州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宣传,再次掀起新一轮覆盖社区、乡村、入山道口、林区公路、涉林旅游景区的防火宣传教育高潮,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及时整改和处置火险隐患。各县市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责任人员在岗在位和尽职履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约谈和问责,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加强值守,高效处置,确保反应及时、应对有力。各县市要高度警戒,因险设防,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应急值守制度和卫星热点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迟报、虚报。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赶赴火场,组织重兵扑救、小火大打,确保森林火情火灾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