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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211003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2-11 11:07:20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帮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51号)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扶贫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旅游主管部门结合楚雄州实际,研究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经征求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于2017年12月22日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修改完善后于2018年1月11日以楚政办发〔2018〕3号文件印发,对楚雄州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正文和附录两个部分组成。

(一)正文部分主要内容

1、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楚雄州脱贫攻坚的总目标,加快全州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完善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通过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建设,力争建成一批旅游功能完备、公共服务完善、环境卫生整洁、文化特色明显、通达条件便捷、市场吸引力强、旅游扶贫带动大的特色旅游扶贫示范县、旅游扶贫乡镇、旅游扶贫村和旅游扶贫示范户,开发以生态观光、文化旅游、城郊游憩、休闲农业、康体养生、红色旅游等为重点的乡村旅游产品,带动乡村旅游业、文化旅游业、休闲农业、健康服务业、养生养老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和脱贫致富。

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1550万人次,年均增长17%,乡村旅游总收入突破145亿元,年均增长30%;乡村旅游总就业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累计带动2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坚持5个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原则;二是坚持调动群众,激发活力原则;三是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原则;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扶贫原则;五是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原则。

3、明确发展主要任务。立足全州乡村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基础及现状,《实施意见》中提出了9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任务。

(1)着力抓好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规划及实施方案,推进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推动乡村旅游规划与专项规划有机融合。

(2)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要充分发挥楚雄州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旅游扶贫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实施“旅游+”融合发展和全域旅游富民工程,大力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带动贫困户参与的乡村旅游产品。

(3)创新乡村旅游扶贫开发模式。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过城镇依托型、景区带动型、民族特色型、历史文化型、产业融合型、生态环境型、易地搬迁型、交通拉动型、科技助推型等不同类型的旅游扶贫开发路径和模式,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配置,促进旅游要素合理流动和区域集聚,分类推进旅游扶贫开发建设。

(4)实施精准旅游扶贫工程。锁定全州乡村旅游扶贫重点县、重点乡镇、重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综合考虑资源品质、区域交通情况、邻近地区贫困人口规模,统筹选择资源条件好、群众发展意愿强的乡镇和村寨,以旅游扶贫和精准扶贫为切入点,结合全州扶贫开发、整乡整村推进、特色村庄建设等,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乡村旅游扶贫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5)加强乡村旅游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以全州加快“五网”建设为契机,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农网改造升级、生态水景观体系和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多个方面。

(6)积极打造智慧旅游乡村。加强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积极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楚雄州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手段,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楚雄智慧乡村旅游工程。

(7)加在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加快构建“政府、媒体、企业、中介”四位一体的宣传营销体系,建立广播、电视、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基于信息化、大数据、精准化的全媒体营销和精准营销。

(8)提升乡村旅游质量和水平。包括环境整治、标准化建设、乡村旅游市场安全监管等。以加强旅游要素产业化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要素行业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乡村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9)加强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完善人才内培外引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良好培训机制,实施旅游人才扶贫攻坚计划。

4、明确四项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支持乡村旅游扶贫开发。除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外,加大本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安排项目、资金要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倾斜,并整合本地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要加大对重点旅游扶贫县、乡镇、村、户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发展旅游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给予费率优惠。鼓励推动设立多种类型的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发挥产业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的能力。推广众筹方式,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旅游扶贫乡村的旅游开发建设。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完善信贷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户和企业获得贷款,扩大融资规模,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鼓励企业和农户开展“个体创业”“大众创业”和“平台创业”。三是完善旅游扶贫用地政策。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将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加大对旅游扶贫县、乡、村重大重点旅游项目的用地支持。加大对旅游文化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厕所建设、乡村旅游与旅游文化扶贫用地的保障力度。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在符合规划管控和用地管控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方式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并采取作价入股、合作联营或者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进行旅游扶贫项目开发利用试点等。乡村旅游建设、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必须遵循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坚决杜绝圈地、囤地和闲置浪费。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扶贫开发、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等政策,对旅游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资金等给予倾斜支持。建立高效的乡村旅游统筹协调机制,形成旅游建设发展的合力。

5、明确四项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强化规范管理和完善监督机制四项保障措施,为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保障。

(二)附录部分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精准旅游扶贫工程,分层次确定旅游扶贫开发建设内容,结合楚雄州实际,提出在2017-2020年重点推进1个旅游扶贫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45个示范村和800个示范户的名录。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