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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208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2-08 08:33:03 文  号:楚政发〔2018〕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成文日期:2018-02-05 08:41:2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全州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不怕流血牺牲,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楚雄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杨海龙等3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6人),张映恩等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使见义勇为在彝州大地蔚然成风。各县市、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彝乡、法治和美楚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7年度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名单

2018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7年度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杨海龙营救溺水人员群体,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励奖金1万元。

杨海龙 元谋县江边乡龙街村委会江边村民小组村民

闻启松 元谋县江边乡龙街村委会建设村民小组村民

(二)班锋营救溺水人员群体,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励奖金1万元。

班 锋 姚安县适中乡人大主席

毕之能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职工

(三)杨德源救助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群体,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励奖金1万元。

杨德源 姚安县栋川镇南街社区宝城路79号个体经营者

杨 琦 姚安县栋川镇南街社区宝城路79号个体经营者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张映恩等7名同志,分别授予“楚雄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各奖励奖金5000元

张映恩 姚安县栋川镇马草地村委会马三村民小组村民

陈会明 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居委会锦石坪村139号居民

刘 云 楚雄市信访局驾驶员

赵开能 元谋县元马镇乐甫村委会岳家村民小组村民

寇 云 元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工

普 赓 姚安县光禄镇城镇管理执法中队队长

普朝甫 姚安县前场镇木暑村委会石碓窝村民小组村民